对这件事这些年来网上时有传播。许多人一直在想方设法帮助朱令,同时也愤怒地要求缉拿和惩罚凶手,其中关于我的流言很多,但多年来我一直保持沉默。因为我相信清者自清,对于那些先入为主的人,我就是再解释,恐怕也是“疑人偷斧”。去年网上甚至指名道姓地说我是凶手,我当时很想站出来解释,但又考虑毕竟案子没破,朱令如何中毒仍然是个迷。想象的空间是无限的,如果有人认定我是凶手,任何解释都会激发出新的怀疑,引来更激烈的讨论和更多的谣言,这是被冤屈者的共同悲哀!于是我决定继续沉默。一些了解情况的朋友气愤地想帮我反驳时,我和家人都劝阻了。
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我是清白无辜的。我也是朱令案件的受害人。
事情十分复杂,涉及的人和部门很多,为了避免给别人带来麻烦或尴尬,我隐去案件中除我和朱令之外其他人的姓名。但对牵涉到的单位和部门,我不可能完全规避,实属无奈。
今后我不打算参与网上网下的讨论、辩论和答疑,只希望过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当然我保留维护自己正当权益的权利。
我对文中提及事实的真实性负法律责任。
另外,我发现天涯上有两个ID,分别为“孙维”和“sunwei”,似乎注册后从未使用过,在此声明与我无关。
一 我被无辜卷入朱令中毒案件
朱令94年底生病,一直不能确诊,一度病危,95年4月底北大的一名同学来到我们宿舍告诉我们说朱令被确诊为铊中毒,他们收到太多的电邮回信,希望我们帮忙翻译。我和另外两名同班同学马上去报告了系领导,并和其他几个女生一起连夜翻译。随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都是一些了解基本情况的问题,之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我。
想不到97年4月2日,在即将毕业的前夕我突然被公安局14处以“简单了解情况,只是换个地方”为由从实验室带走讯问,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要求我在印有“犯罪嫌疑人”字样的纸上签名。在经过了8小时的连续突审后,他们通知家人接我回家。我以为公安还会再找我询问一些问题,但是他们从此再没找过我。反而是我和我家人上百次地催促公安机关尽快依法办案,查明真相,还我清白。
更奇怪的是,在公安机关询问我之后,他们于4、5月间找我的舍友们了解情况。我的舍友们非常了解我的人品和性格,坚信我不可能做这样的事,并提出让公安广泛调查我的人品,没想到公安的同志很为难,不肯做笔录,说:“这个要求谁提?你提,还是我提?”这明显是带着有色眼镜进行调查。对此事的不满我们以书面形式呈交了公安机关。之后我们咨询过法律专家,他们说尽管我国97年1月开始执行的新刑事诉讼法明确规定实行 “无罪推定”的基本原则,但在实践中很多办案人员还是习惯性的延用以往的“有罪推定”。8年后的今天随着中国法制建设的进步和多起陈年冤案的曝光,“无罪推定”已深入人心,但是1997年的情况完全不是这样的。对此我深有体会。
98年8月,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他们承认没有任何证据证明我和朱令中毒有关。
二 所谓我是“学校唯一能接触铊的学生”
朱令案件至今未破,她具体是什么时间中的毒,在哪儿中的毒,怎么中的毒至今无法查清,而导致她中毒的铊的来源也不清楚。尽管有多种可能,但有些人却只把焦点集中在化学系实验室和宿舍。其它场合的问题我不好说,但化学系实验室的情况我清楚,有必要在这里说明一下。宿舍的情况见四“关于我们宿舍”。
我4月2日被讯问时第一次从公安那里了解到的情况竟然是:我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而且实验室的“管理非常严格”。但这完全是谎言!
我绝不相信自己是唯一能接触到铊的学生,因为我帮老师做实验使用的铊溶液是别人已经配好了放在桌上的。为此我查阅了文献,事实上化学系在实验中使用铊试剂有很长历史了。仅我查到的论文就有若干篇,收稿日期分别为1991年10月16日(那时我还没入学),1994年12月20日,1995年8月16日,1995年10月2日,1995年11月8日和1996年2月16日。直到97年公安开始调查,化学系才禁止使用铊。
此外,系领导后来也说除了化学系,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
最重要的是学校对于有毒试剂没有严格管理,铊溶液和其他有毒试剂在桌上一放就是好几年,实验室有时也不锁门。很多同学课余时间下实验室帮老师作实验,实验室也对外系学生开放。做实验的时候,同学们互借仪器药品也是常有的事。这种情况多年来一直如此,即使在朱令中毒确诊后也没有太大改善。
为了证实真相,97年4月,我哥哥独自一人(从未在清华工作、学习过,更没去过实验楼)借了一部家用摄像机在白天工作时间到化学系实验楼,先后进了几个实验室,并从其中一个实验室的实验台上拿了一大瓶有骷髅标记的有毒试剂,举在镜头前,把它带出实验楼,然后又送回原处,整个过程全部拍摄下来。在随后的日子里又重复了几次,每次都无人过问。
出于对学校的感情,我没有把录像带直接递交公安。但这个事实又对我非常重要,我不能替学校背这么大的黑锅,于是我在97年5月5日下午4点多找到校党办,把录像放给他们看,表示:我唯一的要求就是希望由学校自己向公安反映真实情况,说明我真的不是唯一能够接触到铊的学生,这比较有利于维护学校的形象。
没想到,第二天(5月6日)一大早,学校实验室突然大整改,要求师生停下工作,把所有药品严格分类管理,有毒试剂上锁,并由保卫处进行了拍摄。当时有不少人目睹,很容易证实。
我担心学校掩盖实验室管理不严的事实,不得已只好于1997年7月18日把录像带和我查到的文献交给公安。
1997年7月28日国家教委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加强学校实验室化学危险品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备厅[1997]13号),指出:“1995年5月,1997年5月,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先后发生了两起学生铊盐中毒案件。除涉嫌人为作案外,铊盐未按剧毒品管理是其重要原因。”
三 学校曾扣发我的毕业证书的经过
1997年6月30日毕业典礼之前,系领导通知我,由于我被公安调查不能发我毕业证书,并让我家人来校谈话,说学校通过官方渠道接到公安通知缓发我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当时接待我们的一位校党委领导还说“在朱令中毒的案件中,清华经过多次反思,认为校方没有任何责任。”
我父母当即去了公安14处了解情况,没想到公安说根本没听说过孙维学籍的事,表示:“警方只管破案,学籍管理是学校自己的事儿,和公安没关系,公安局从来没有,也不可能向学校发这样通知的,如果真打过电话,一定会有记录的,但是我们没查到任何记录。”
其间,我和家人曾给校党委领导写信,要求学校将缓发毕业证书的决定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我们并加盖公章。经多次交涉,学校坚持不给书面通知。
在我们的一再要求下,8月下旬,校党委、校办及系领导等再次在校招待所(丙所)接待我们。我们表示学校扣发我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是没有任何依据的。校党委领导竟然说:“现在有两条路让你选择:要么要学校承认错误,要么解决你的问题。”又说,“你想让清华认错,是绝对不可能的!”谈话不欢而散。
之后,我们又给党委领导打了两次电话,坚持要求:学校如不发证书就应该给我们一份不发证书的书面通知。9月29日,系领导打电话通知第二天去学校领取证书。
四 关于我们宿舍
朱令中毒后曾经有记者来采访,在她笔下我们的宿舍关系冷漠而敌视。真实情况是,我们的宿舍生活非常快乐。我们几个舍友五年来别说吵架,脸都没红过,至今仍是好朋友,了解我们宿舍的人都可以作证。虽然大多数记者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但经历这次采访后,我和舍友都对媒体颇有顾虑。
我和朱令没有任何过节,但确实和另外的舍友们更亲密,主要是因为朱令交游广泛,社会活动非常多,又是校文艺社团的积极分子,在社团的时间多,在宿舍的时间少,即使是在朱令第一次生病后返校期间也仍然每天去文艺社团的宿舍楼煎药。
在调查朱令中毒案时,一些人(甚至有我尊重的师长)为了回避自己的责任就不惜提供不实的情况,但是我的舍友们在公安调查我的性格、人品、和朱令的关系等问题的时候,她们都非常客观。我至今仍非常感动!
朱令94年生病以后很长时间不能确诊,因为我母亲是医生,我还把朱令当时的症状(脱发、皮肤疼、腿疼)告诉我母亲,让她帮着分析和打听,我母亲当时还说可别是红斑狼疮。这些情况我的舍友们都知道。
(未完待续)
五 关于所谓“动机”
投毒总得有动机吧?!如此恶毒的想要致人于死地,没有深仇大恨是不可能的。给我编造的动机竟然是竞争演出机会,这纯属莫须有。
此消息的作者原话如下:“我听说的一个情况很有意思,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事实上,朱令弹的是古琴独奏(而不是古筝),同时也参加中阮伴奏。古琴我根本没学,进民乐队后才开始学习中阮.更重要的是中阮只是伴奏乐器,民乐合奏的时候几个中阮是一起上台的,不分主次,更谈不上争上台机会。我记得有一次清华民乐队代表学校参加一个比赛,朱令和我们另外的中阮是一起上的台,这些都有民乐队演出的照片和录像为证。
而且我在大三就因为觉得功课紧张主动退出民乐队了,自然没有参加94年底民乐队一二九的排练和演出。民乐队应该有我参加活动和退队的纪录,很容易被核实。这些情况在我被调查时,已经向公安机关如实说明过。
了解我的人都知道我性格非常直爽,心直口快,爱开玩笑,嘴有点“损”,有可能得罪过一些人。我从不小肚鸡肠,更谈不上好嫉妒。
六 关于所谓我的爷爷向高层领导求情
网上盛传我爷爷去世前最高领导去探望,爷爷“拉着最高领导的手”请求“放了我的孙女”。而“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麻袋里放出来”,云云。如此绘声绘色,好象作者就在现场。如此恶毒而居心叵测的编造令人发指。事实是公安机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讯问我是在1997年4月2日。而我爷爷1995年12月9日已经去世,如果这位“作家”所说属实,岂不是阴阳两界真能对话了?!而且我一天也没有被关过,根本谈不上“放出来”。
97年4月2日那天,公安问到我的家庭成员,我只说了父、母、哥哥,再问其他人时,我只说爷爷奶奶已经去世,连名字都没提。
爷爷是我最敬爱的人,他一生爱国、敬业、正直、廉洁,最痛恨腐败。生前多次留下遗言:遗体做医学解剖,捐献有用的组织和器官,其余作肥料,绿化祖国,丧事简办,把自己的积蓄全部捐献。他的骨灰撒在树下,没做任何标记,积蓄全部捐献给家乡的学校。
对于这样一位已经去世的老人,在他身上编造这样的虚假故事是十分可耻的!
七 关于所谓领导人和公安包庇我
网上盛传领导人和公安对我的包庇,读者无不义愤填膺。事实是公安从来没有对我进行过任何包庇。
朱令94年底中毒,由于医院误诊耽误半年,95年4月确诊铊中毒,至97年毕业前夕一直没有破案,应该说是错过了破案的最好时机。事后由于朱令家人一直广泛地向大家讲述,我们也就听到一些以前不了解的事情:97年3月,朱令家人致信北京市公安局长,指出学生即将毕业离校,其中很多人将出国留学,此案急需抓紧侦破,不能放走凶手;不久又上书国家领导人。
可以想象公安当时一定面临巨大的破案压力,他们希望尽快抓到凶手,对上级领导和朱令家人能有个交代。这也解释了为什么朱令中毒两年多公安机关一直没什么动静却突然在1997年4月2日对我进行突击讯问。
由于对我的调查迟迟不给结论,我和家人都非常着急。我还年轻,总不能长期背着“犯罪嫌疑人”的黑锅过日子吧。于是我们不断要求公安对我进行进一步调查,并与有关人员当面对证,对我提供的各种信息进行核实,希望还有什么疑问就尽快提出来,我好解释澄清,但是公安机关从1997年4月2日以后再也没找过我讯问任何问题。
我和家人一直想在基层解决问题,第一个电话是97年4月4日、第一封信是97年4月5日,都是给清华派出所的。之后给系办、系领导、校办、校保卫处、校派出所、公安14处等反复打电话、写信或面谈,后来也曾向几乎所有相关部门反映,但事情仍无进展。由于知道朱令家人早在97年上半年就上书国家领导人,不得已我们才于98年1月也给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说明:我们只是恳请有关单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办案,决不是要求法外施恩。
在对我调查结束4年后的2002年,无意中在我家里发现了两个窃听器!
那天我家亲戚来做客,因茶杯里的茶凉了,他把杯子放到微波炉里加热,突然听到爆炸声,大家吓了一跳,发现杯底有个夹层,夹层被炸开了,里面竟然装有窃听器,立刻查看另一个相同的杯子,发现同样装了窃听器。这两个杯子是专门烧制加工的,有夹层,杯底凹进去很深(见照片)。那位亲戚恰巧是搞机电的,又爱好无线电,一看就知道是窃听器。经回忆,杯子大约是98年春随咖啡礼盒送给我母亲的。
既然安装了窃听器,我家附近还应该有窃听接收点,这么复杂的事看来大概只能是公安所为,估计我家的电话也被监听了。这个意外发现并没有让我们生气,反而觉得是件好事,因为我问心无愧,把我的真实情况让公安清楚正是我求之不得的。
这些也足以证明公安机关和高层领导不但不象网上传说的包庇我,恰恰相反,公安机关是在严格侦查之后才解除了对我的怀疑的。
八 我曾多次要求公安机关对我测谎
从1997年4月起我和我的家人反复要求对我再次讯问、安排对证和测谎,但始终没能实现。
97年4月29日晚,因收到恐吓信我和家人去学校派出所报案,同时向接待我们的两位办案同志提出对我测谎的要求,他们没有答复。之后我们请教了一位法律界人士,他们说国内还没有成熟的技术和应用。所以我们就没有接着再提了。
1998年7月29日北京晚报登出我国测谎仪研制有突破的报道,报道中说:80年代北京市公安局就曾试用过国外引进的一台测谎仪,准确率90%左右。1991年研究机构和北京公安局合作研制并鉴定过此种仪器,还办了培训班,后来又不断改进,经过8年努力,终于可以大胆亮相了。但通篇没有提国产设备准确率,所以需要确切、全面的了解。后来终于咨询到有关人士,他们说:准确率相当高,但准确与否还和测试的出题人水平有关,所以是有风险的。尽管如此,在案件没有侦破的情况下测谎是能还我清白的最好方法。我实在不愿意不清不白地生活,因此尽管公安机关从未提出过,但我仍然主动要求对我进行测谎,却未被接受。
1998年8月26日公安机关宣布解除对我的嫌疑,在14处领导和主要办案人员都在场的情况下,我再次提出要求对我进行测谎,被立即拒绝,说“没有必要了”。直到后来家里发现了窃听器,我才明白公安早已使用了更有力的侦查手段,事情清楚了,当然不必再给我测谎。
九 朱令家人在没有任何证据的情况下认定我是“凶手”并曾对我进行恐吓
我97年4月2日被卷入案件,4月11日朱令的舅舅给我父亲打电话要求“私下谈谈”,并声称:“我手里有不利于你女儿的证据”。我父亲说:“有证据应该立即交公安机关,这样有助于破案”,“我绝不是怕与你谈,但一定要有公安人员在场做证才行”。他马上改口:“不能算证据,只能叫线索”。我父亲说:“线索也应交公安人员,同样有助于破案”。我父亲还表示:我们两家有两点是完全相同的,第一都是受害者,第二都希望早日破案。
详细的通话记录我们以文字形式递交了公安机关。
4月26日,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宿舍的恐吓信,说我已经“无可救药”“世人皆曰可杀”“纵然是天涯海角,终不能逃脱惩罚”,说“对朱令所做的事情,如果法律无法给予惩罚,是否可以效仿”,并“发誓不惜用一切为朱令复仇,为国家除害”,信中还提到“黑社会”。
相似的信件也发给了班里其他一些同学,要求同学们配合朱家提供有关我是凶手的“证据”。
我们请教了一位律师,她说:这是明显的恐吓,你们可以起诉他,另外一定要注意人身安全,现在甚至花几百元就可以雇凶杀人,而且还可以伪造成意外事故不留痕迹。家人十分担心我的人身安全,要求我离校回家。
5月5日下午,我迫于毕业压力返校。5月9日中午,我收到朱令舅舅寄到我们宿舍的第二封恐吓信。内容与第一封信基本相同。
尽管我也是这个案件的受害人,但朱令和她家人的情况更惨,我不想给她的家庭雪上加霜,因此没有追究。
两个优秀的女儿相继不明不白地一死一残,放在谁家都是毁灭性的打击。我理解朱令家人渴望挽救自己孩子和抓住凶手的心愿,也非常同情他们的遭遇。但是朱令家人自己都承认没有证据,却认定我是“凶手”,并广泛散布我是“凶手”的舆论,对此我十分不解。
我曾找过朱令的一个好朋友,表示希望能和朱令的母亲沟通。他说:如果真的不是你干的,你于心无愧就行了,朱令家人坚信了这么久的想法,日思夜想,是不可能改变的。
97年7月30日,我和哥哥去14处催问案件调查的进展,正好在远处看到公安人员接待朱令的母亲。我们提出是否可以在公安在场的情况下和朱令的母亲谈一谈,把有些事情说清楚,公安人员连忙制止,说现在不合适,并马上把我们拉走,生怕朱令母亲看到我们。
98年8月26日,公安14处宣布解除对我的怀疑后,我再次提出希望能和朱令家人沟通,消除误解,公安说:“朱令家人误会很深,认死了这个理儿这么多年了,即使你们和她家人见面,恐怕也很难改变他们的想法。我们也做过他们的工作,非常困难,没什么效果,你们千万不要和他们接触,很可能会有危险,要是出了事儿就更麻烦了。”
十 我对网上传言的看法
我一直认为,也一直对我的朋友们说,其实这些在网上伤害我的人大多都是善良的,他们并不是存心要伤害我,只是出于义愤希望惩治凶手而被各种真假难辨的流言所误导。
当然也不难看出其中有很少数人一直在挑起和引导舆论的发展,只要有人持比较客观的观点或者质疑这些所谓“证据”,就立刻会被揪出来甚至遭到谩骂,或者被说成是我的“发言人”。对于这些引导舆论发展的人,我希望他们的出发点是善良的,是为了帮助朱令,但如此不负责任地蓄意造谣中伤动机令人不解。
对于网上那些客观理智的网友,我很感谢他们,因为他们能够客观地思考和评论,所谓“谣言止于智者”,另一方面我也觉得很抱歉,让这些不相识的朋友为我挨骂。
不加思索的轻信与盲从,在文革期间达到顶峰,造成了多大的民族灾难!在网络上虽然每个人只是一个虚拟的ID,仍然应该理智客观,为自己的言行负责。
十一 关于我的私人情况
网上流传着各种版本。我一如既往地不希望我和家人的生活被打扰,而且我的私人情况与案件无关,我没有必要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十二 我的愿望
1. 公安机关尽早破案!让凶手受到应有的惩罚!
2. 愿朱令早日康复。
3. 希望大家客观理智地对待网上的各种传言。
4. 我和家人希望过上平静而普通的生活,不被打扰。
除了朱令家人,没有人比我更希望早日破案了!
既然大家都和我一样真心希望早日破案,请你真名实姓,把任何证据或者线索,尽早提交公安机关以便调查核实。在网上以讹传讹只会误导别人,伤害无辜,拖延破案的时间,并让真正的凶手继续逍遥法外。在对我此起彼伏的叫骂声中也许真正的凶手正在偷笑吧。朱令家人多年来一直发动大家收集“证据”,因此生成了一些哭笑不得的说辞,不值一驳。
怀疑和推测绝不等于事实。前不久的佘祥林“杀妻”案就是一个例子。由于“死者”家属揪住不放,上访要求严惩凶手,之后又找到了一具女尸,而且被死者家属指认了,结果却是一起冤案。
案子没有破,每个人都可以怀疑,我也有自己的怀疑,但我从未为了洗脱自己不负责任地到处散布。在《天妒红颜》这篇“经典著作”中,除了多处杜撰和全篇“据说”外,skyoneline还说到“多少有些知情的同学,明确认定孙维就是投毒者”。人命关天的案件难道仅凭“多少知情”就能“明确认定”吗?!更何况我们班上一些了解情况的同学多年来一直替我不平,这次知道我决心发表声明,都很支持。
Skyoneline的说法如果不是不负责任,就只能是别有用心了。
但网上流传的越来越广的关于孙维是凶手的说法,就我所知,其中有相当多的不实之处和仅仅建立在传言之上的推论。我想一定会有人问为何你到现在才出来讲这个话,我后面会对这一点做出说明。
我下面针对几个我看过的帖子里和事实不符的地方,说一下我的看法。说明一下,我尽量客观和严谨,因此我记得不是十分清楚的部分或是不太了解的情况我就不提了,并不是说我没有说到的地方我就认为是事实。
1.关于实验室的管理问题。我在97年作毕设的实验室和孙维在94年课余做实验的实验室是在同一栋小楼里,这时候的实验室管理应该比94年规范和严格,但距滴水不漏也还差着很远。细节我就不再重复了,就我工作过期间的经历来说,我认为孙维的叙述是客观和真实的。
2.因为是同宿舍的,因此孙维有更容易下毒的机会。我想说,住过大学宿舍的人都知道,同学间相互串门的情况实在是太多了,一个物(不是现在大学公寓里的套间!)住好几个人,房间里没人但门没锁的情况是很常见的。当时化学系女生宿舍都在一楼,人从门前来来往往的很多。要真有人存心想做点什么手脚,不是不容易的。另外,朱令在宿舍的时间也比较少(见下面第3点),为什么非要认定只有在宿舍里才能下毒?
3.人际关系问题。(1)
朱令比较有能力,古琴弹得很好,从一入学开始就加入了民乐队,来往的朋友很多。可能是因为训练、排练和其他活动都很多,基本上在宿舍的时间很少,到大二以后,一般都是在12点关楼门之前才回来(当时应该是10:45熄灯,然后关楼门,12点最后开一次)。并非是象大多数人的大学生活(在谈恋爱以前哈)那样,同宿舍的吃住在一起,相处的时间很多。可以说,朱令和同宿舍同学,或是同班同学的生活有交集,但不相交的部分比很多人要大。(2)
孙维和朱令并没有矛盾,好吧,严谨起见,我没有发现有过矛盾。同宿舍几个同学的关系是很好的,说实在的,比一般女生宿舍的关系好很多,当时有好几个同班女生都说过羡慕这种宿舍气氛的话。朱令因为在宿舍的时间比较少,可能在一定程度上不那么亲密,但与舍友关系也是很不错的。当时还有一本舍志,就是谁遇到了什么好玩的事儿甚至自个儿做的傻事就写下来,还是朱令提议并买的练习本儿,朱令住院以后,一起去看她的时候还把本儿带去过,念以前那些特搞笑的事儿给她听。(3) 关于争登台机会的问题。这个实在是很可笑的。朱令专长是古琴,应当是民乐队的一个台柱子。而孙维只不过是朱令介绍进去现学中阮的。我想很多人都知道,大学里好多音乐社团都是这样,有原来就有特长的玩儿得很好的,也有稍微有点基础(比如会读五线谱,或以前学过点儿其它乐器),现招现学的。总之两人根本不在同一“档次”上,没啥可“竞争”的。
4.关于孙维其人。先说客观的。(1) 关于孙维是高干子弟。说实在的,我也不知道她家算不算高干。但她绝不是大部分人印象或想象中的“高干”子弟。比如说,她周末回家都是骑自行车,我从来没见过小车来接送;吃穿用度上都不是讲究的人,挺朴素一孩子。她很佩服和尊敬她爷爷,自然有时候也会谈起她爷爷的一些事情,但从没让我感觉过她是在炫耀这些东西。(2) 孙维在97年突然被公安叫走之前没有被关押过(除非公安很体贴,就赶到寒暑假或是周末关了,hehe),而孙维的爷爷在95年秋天就去世了。那个临死前向领导人求情的事儿实在是,哎,太会编了,活灵活现的。开个玩笑,要是最高领导人法外施恩的事儿这么容易就叫咱们知道了,公安可真就是吃白饭的了。 现在说一下主观成分大一点的。(3)
对孙维的印象。孙维这个人性格开朗,活泼乐观,很幽默,可以说个很好玩儿的人。有时候可能让人觉得她嘴“损”(爱开玩笑),但基本上是因为该人神经比较粗大,嗬嗬,并非故意让人难堪,相处时间稍长就知道了。而且她也经常开自己的玩笑。孙维很善良,对人也很体贴,具体的事儿太多了,我就不讲了,就举个例子来说,我家信里或是寒暑假回家,很自然会经常谈起学校和同学的事儿,我妈好几次说过,谁娶了孙维以后可是挺有福气的
:)。她家我也去过好几次,我觉得是很有教养的家庭,很热情真诚,她家里和比较近的亲戚里,除了她爷爷外,我印象里没有从政的,很多都是搞技术的。另外一方面,孙维这个人,可以说不是那种非常要求“上进”的人,她心态很平和,比较大气,并不很看重象名次、奖学金啦这些可能大学生都比较在乎(过)的东西。我不相信她有任何理由,尤其是由于所谓的“嫉妒”,而作出下毒害人这样的事情。(当然,若有人非要在做业余侦探逻辑一把的同时还说没准儿是“无动机”作案,那谁也没辙儿。)
现在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到现在才站出来说这些。这些年里我也时不时地会看到这些言之凿凿但实际上仔细看便可发现充斥了“据说、又据说”这些没有来源,无法证实真实性情节的帖子,作为多少知情的人,不是没有冲动过要说些什么。但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想着谣言自会平息,网络毕竟不是传统媒体,很多人说话根本不考虑言责的问题,只图痛快,我们对派出所和公安全力配合,言无不尽,不等于也要对网上的这些ID有回应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孙维自己的意愿,她几次劝阻说不必多说,清者自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甚至她的沉默本身和我们这些同学朋友的沉默都成了“论据”,谣言日盛,很大地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她决定站出来发表这个声明,我觉得是很有勇气的!作为她的朋友和多少知情的人,我认为我也有必要对她进行支持。我认为孙维帖子的内容中,凡我知情的部分(包括上面提到的和一些没有提到的)是写得非常客观、诚恳和克制的。我想多说一句,这么多年,我们班这么多同学绝大部分都没有出来说话,孙维和班里同学也有远近亲疏之分,怎么可能有这麽大这么深且行动这么一致的“内幕”或是“黑幕”?我想关键是,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我们班的这些同学是本着负责的
态度的,越是关系紧密,说话有点分量的人,说话越是谨慎,或许学理科的人更是如此,我想这不很难理解。
在最后我想说明,首先:这个帖子是针对孙维的声明来的,对于朱令的不幸,我们这些同学更有切身体会更痛心,但不在这里多说。希望这一点不会引起大家的反感,说只关心孙维而不管朱令,这是两码事。其次,在网上绝大部分关心朱令和她的家庭的人,出发点一定都是善良的,很希望这一次能够多少让大家了解一些事实,不要再凭空猜测了,这对抓住凶手没有一点好处,事实上这个案件到现在为止,我都觉得扑朔迷离,非常不能理解,而知情更全面一些的公安最后也没能得出结果,而不知情的众位网友,难道仅仅凭着一些流传的说法,就能够推断某个人是凶手,并且在网上谩骂、攻击、诅咒,甚至威胁么?最后,希望大家也能够从经济上和真正意义上的破案方面帮助朱令和她的家庭。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

人命关天,少做评论!
耳听为虚,眼见为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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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这份声明也不能说明你是清白的!
纯粹路过,留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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座 右 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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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新鲜的马甲
但是其他公共场合能长时间下毒毒人吗?
也不一定代表就是马甲
人家都说了是她同学
不说别的,孙维爷爷的身份无疑就在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孙维和朱令的恩怨也是众人皆知的,任孙维怎么辩白,这点是抹煞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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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那所谓的声明对于"爷爷"部分实在含糊得很
莫名其妙,我们都不知,你是怎么知道的?
雁度千山2,你真是让我无语,这“千夫”里有几个是认识朱令和孙维的人?有几个是知道当时确实情形的?你别在这里乱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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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没有千夫,必竟还是有几个的么,你如果想作为这位数不多的几个知情人中的一个站出来作证,还是有必要说明一下自已的身份的吧?否则何以服人?就凭一个马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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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件马甲,不过隔夜了,没那件新鲜^_^
雁度千山2 个人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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圣诞节后的马甲,超新鲜
莫名其妙,我们都不知,你是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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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网的人谁不知道?当年朱令的铊中毒事件可是在大中学生中引起了很大的反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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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这位朋友不要怀疑我的身份,只要是杂谈的,都知道我注册马甲的原因,如果不是原来的号被封,我又何至于用马甲说话?不信的话,你去搜一下"雁度千山",看是否能找到?
我觉得这是人命关天事情!
如果谁说谁是知情者或者是什么同学朋友,就请亮明身份。
这样好象比较有说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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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件马甲,不过没刚那件新鲜,毕竟隔夜了^_^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朱令这事肯定跟孙维脱不了干系!
那这人命还真的是有点不值钱了
不过我对“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2:28”感到很奇怪,孙维发帖子才几分钟,你就来了这么一篇,你们是事先商量好的吧?其实就算你是孙维拉来的作证的同学,也没什么不好的,承认了就完了,为什么非要说“我是看了孙维的声明,所以……”呢?这样反而weaken了你的可信度。
问讯内容似乎没有仔细说明,而这才是最直接最重要的申诉材料。
另外,所谓“阴阳对话”的说法,似乎也不在于97年那次传讯。原话:“事实上公安机关第一次也是唯一的一次讯问我是在1997年4月2日。而我爷爷于1995年12月9日去世”——您以此来否定“求情事件”。那么,您在第一节所说的“随后学校保卫处和派出所开始了解情况,我和同宿舍、班里、系里以及文艺社团的很多人都被问询过,都是一些了解基本情况的问题,之后两年公安再没找过我”,明显是提到了97年那次传讯应该是公安机关第二次传讯你。除非你认为“派出所”不算是公安机关,而且您的“公安机关没再找过我”这个“再”是笔误。
就事论事,不涉其他,对楼主也表示同情。“清者自清”,这是很有分量的一句话。
孙维和朱令的恩怨也是众人皆知
莫名其妙,我们都不知,你是怎么知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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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知道什么?我什么也没说啊,我没批评任何同学啊,我只是在找马甲,看看到底有多少^_^
要物化2的人站出来指认谁谁谁是凶手,真是幼稚的想法。连警方都没有找到过硬的证据,你让朱令的同学出来说:“啊,好像谁很可能是凶手"?至于网上有人胡乱猜测,甚至去骚扰UC Davis一位和朱令 的同学同名同姓的女生,更是不负责任的做法。
....
古话说”众口烁金,积毁销骨”,又说”三人成市虎”。如果你是一个负责任的人,不要以讹传讹,要多动动自己的脑子,联系事情的前因后过多想想。如果你关心朱令事件,就为她做一些具体的事情。不要再去骚扰不相干的人,也不要没有真凭实据就在那里胡乱指认说谁谁谁可能是凶手。在网络世界里,你们都是作为一个符号存在,但是朱令事件里的人却在现实生活中存在,各种指责,如果没有真实根据,于现实生活中的人来说都是不公正的。除非你也象贝志诚那样真名实姓站出来说一些你知道的事实。
潘峰:
作为同学,我们多多少少比别人知道更多的东西,越是如此,越发愿意保持沉默,当然沉默不等于什么都不做。 朱令母亲有两大心愿:一是朱令康复,二是揭明事实真相,这何尝不是我们,乃至所有人的心愿。对于帮助朱令康复,我们可以通过捐款、设立基金等方式略尽绵薄之力;但对于发现事件真相,我并无信心,也不奢望通过网络推理等方式可以做到。事实上,就我所知,朱令家庭是有自己的怀疑对象的,也采取了种种调查和施加压力等方式,说句稍微严重点的话,足以使心里承受能力弱一点的人自杀。如果那个人是凶手的话,当然大快人心,罪有应得;可有多少确凿的证据表明这一点呢?朱令和目前许多人心中的嫌疑人都是我们的同学,命运对朱令是不公和残忍,但在没有确凿证据前提下通过各种方式(包括网络谴责)对心目中的疑犯施加足以改变其一生的压力,不也是一种不公和残忍么?就我所知,我们已对公安机关提供了所有已知的线索以帮助破案,到目前为止并无结果,因此在查明真相的问题上,采用沉默是无奈的选择。在这个问题上,我们只能依赖公安机关,而不是众多的网络侦探和推理家;何况网络上很多时候不怎么讲道理的,消息真假难辨,纷繁复杂,我们也根本应付不过来。
我觉得这事是欲盖弥彰,最好双方把事实都摆出来,让大家看看到底谁是谁非,谁也不是傻瓜,谁也不是瞎子,谁是谁非还是看得出来的.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朱令这事肯定跟孙维脱不了干系!
你这么肯定?把事实摆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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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说这句吧,我觉得有几个疑点:
一,铊一般是用在化学实验上,其他学科一般不用,不知道其他系实验室也有铊从何说起?难道生物系实验室有?医学系实验系有?
二,校领导在何处说过这样的话?可有什么确凿的人证没有?如果是单独说的话,那可信度就值得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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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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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一起约发的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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潜力贴 前20!!!!!!!!!!!!!
潜力贴 前20!!!!!!!!!!!!!
潜力贴 前20!!!!!!!!!!!!!
TO雁度千山,你这个无脑儿,仔细看看人家的东西再回贴吧。你不会怀疑我也是个马甲吧?
不是当事人看来没法对这事做判断,双方是各执一词,而偏偏在中国,什么皆有可能.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朱令这事肯定跟孙维脱不了干系!
好看,你到底是谁?(对不起,我不该说你是2了)
“有一点可以肯定,朱令这事肯定跟孙维脱不了干系”
你说出你是谁,和为什么确定,不要顶个2号马甲发言
她中毒的时候我初三
印象很深刻
不过我读下来
也挑不出孙维说的那里有问题
觉得说的有理有利有节
我还是挺相信孙维的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2:59:48
当然,这些都不足以证明孙维有罪,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当时孙维的嫌疑最大,要不然同学也不会第一个想到孙维,具体详情在<天妒红颜>那个帖子写了,我就不复述了.
---------朋友,你说这篇文章我反复阅读了两三遍。可是你还是陷入了一个怪圈,先入为主了
一,孙维当年的确和朱令有个人恩怨,具备作案动机
二,孙维爷爷的身份也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孙维如果真的清白的话,当年就应该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不管你现在有着怎样的理由,十年后才告知真情,在理之一字上就输了一着,不能理直气壮.
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朱令这事肯定跟孙维脱不了干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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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你凭什么"可以肯定"?不要说不过就胡绞蛮缠.
另,马甲之说,非要这么说,真实,我没办法。
你不会说我也是马甲吧?
这个朱令和孙唯起码大了我10岁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8:12
典型的此地无银三百两,为何十年前不说?
我很为你的身体担心,经过大脑吗?
公安要放窃听器不会这么笨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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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名流之女,一是平民之女,你说我会帮谁说话?而且朱令那么惨,至今生不如死,至今不能说话,我自然会为孙维说话.
回sunleysun:孙维事先给我发过原稿,并告诉我她要发贴的时间,这是我提到孙维帖子中内容和能立即回贴的原因。仔细看我的帖子,应该能看得出来我绝没有隐瞒这点的意思。
另,马甲之说,非要这么说,真实,我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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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k,我明白了。
其实这里面也有清华的问题啊,清华系方和校方在这个问题上的处理是比较黑。
你们这个帖子是今天在这里首发吗?bbsland之类的海外大站有没有?这件事毕竟在海外的影响也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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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无辜?那朱令又该怎么说?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06:37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06:37
朋友,说到同情朱令,我想在这里的每个人都同情她的,
可是这不能成为你怀疑孙唯的理由对吧?
我不是和你抬杠,你的心情我能理解。
这么多年来每每看到网上讨论这件事,作为曾经与她们生活在一起的同学,我都很痛心,既为朱令,更为孙维。朱令的现状让每一个人都很难过,而看到孙维在网上被根本不知情,根本不想知情,甚至不在乎知不知情的过客作为发泄愤慨的对象,我更加为她感到悲哀而又无能为力。因为现实中的人还不得不为了自己的尊严生活下去,谣言、中伤难道不是比真刀真枪更有杀伤力吗?!那么,每一个在网上都说得很过分而又没有试图去获得真实信息的人是否愿意公开自己的身份和目的呢?是否愿意为自己的言论负责呢?我常想,如果换成是一个性格脆弱的人,摊上这种事,受不了这个压力而选择了另一条绝路,那么网上所有曾经不负责任的人是否都愿意承担那个千分之一、万分之一的责任吗,会自责吗,会因此而受报应吗!这跟凶手没什么区别。这是我最想对网民说的话,希望有理智的人慎用你发表自由言论的权力。我们不能放过凶手,也不能冤枉无辜。
现在孙维决定出来澄清,我非常支持她。
关于事情本身,我想就我所了解的客观事实说两句。我和孙维同窗五年也是好朋友,她一直是一个性格非常开朗,刀子嘴、豆腐心的人,对于看不惯的事务和人从来不惮于留情面,想说就说。熟悉她的人也会因为这个而喜欢、信任她。我无法想象这样一个心直口快的人会有心理黑暗的一面,她远比那些嘴上不说,脸上不露的人来得光明磊落。尤其在大三那样一个时节,每个人都憧憬着美好的前途,除了上课就是上课,没有任何动机和利益冲突能让一个人去致别人于死地,从而带来一辈子的心理负担。所谓害人的动机,我无法想象,从孙维的为人来看,也不可能。
另外,正如孙维所说,朱令在宿舍呆的时间很少,大一时在有限的时间里大家还会一起聊聊小说,记记宿舍日记,还算开心。朱令生病的时候,舍友去给她念社志,她总是听得很高兴。以后因为朱令一直练琴,参加了社团,大多数时间开始在外面活动,也有了男朋友,很少参加班里的活动,晚上很晚才回宿舍,因此除了上课以外和同学在一起的时间很少。自从她进入社团以后,我们聊天的机会越来越少,关于她在外面怎么样也少有了解,她离我们的生活越来越远,班机活动也很少参加,在当时我们班的同学中也是比较特殊的一个。
而且她第一次生病期间也还是出去练琴,在外面煎药,回来只是睡个觉。那时我们都不知道有那么严重,对她关心也不够,也没问她在外面都有什么接触。所以突然有一天说是投毒都吓了一跳,觉得无法接收。又过了几年,看到网上的流言,简直不知道是怎么一回事。
关于这个案子本身,我想我最大的感受就是觉得不可理解。因为我们每个在身边的人看到的都只是一点点事实,对于推断案件本身来说微不足道。例如我们从不了解她在外面的朋友,也没和她外面的朋友探讨过这件事,她外面的朋友也没和我们接触过。我们看到的就是她突然患病、回来休养、再次患病、最后离开学校。这段时间里一切都很正常,因为大家一直不知道她的病因,也劝她还是回家休息。然而她中毒确诊后公安局就开始调查,但最后并没有给出任何说法。
以后从网上和其他渠道才听说认定是二次投毒,所以推断是身边的人干的。这件事我后来想了很多次,觉得这个推理是有问题的,当然我没有问过公安局,不知道他们是怎么推断的,在学校的时候甚至没想过这件事。从朱令的表现上来看,是二次中毒,这个与二次投毒是有重要区别的。二次中毒直接推断出毒源被使用了两次,但是不是投了两次就很难讲。如果第一次的毒源不小心又被被害者用了一次,表现出来就是二次中毒,而实际上只投了一次毒。当然这些都是我的猜测,最大的问题在于这个毒源一直没有被找到,也是不能破案的最大障碍。我想如果是二次投毒,那目的就一定是要置之于死地,没有一点心理疾病或者大仇恨的人都是做不出来的。所以,我无法想象是我所了解的身边的人做的,无法理解。孙维的人品和性格我都了解,这样的事不可能是她做的。
当然,所有在大概半年时间里曾与朱令有过接触的人都已经无法证明自己的清白。因为大家都是自由的,没有任何人能出示证据和人证说明自己在这么长的一段时间里从来没有接触过有铊的物质,这是无法证伪的。
关于这件事的总总,所有牵扯到的人当时都应该已经跟公安局汇报了详细的情况,如果能有定论,早就应该有了。可悲的是,我就了解的微不足道的一点情况在这里讨论对现状已经没有什么帮助,如果再因此引起一些人“自作聪明”的推理断案、谩骂和发泄,那更是无聊。
想想朱令还躺在病床上,凶手却逍遥法外,是人都会痛心,但作为多少还了解一些情况的人来说,我也非常担心孙维的能否承受这么大的伤害,没有证据的指责和冤枉应该是网上每个实体都不愿意,也可能无法承受的。将心比心,在如此严肃,涉及生命的一件事上希望大家对自己负责。如果你真的觉得有天大的不公和坚决的推断,请你写上你的名字和身份,让你身边的每一个人知道你是怎么看待这件事的,让你身边的人因此更加了解你,这才对朱令和孙维公平。现在对所有人来说,最力所能及、最可以负责任的事就是为朱令捐助,为了她和她的家庭付出一份爱心。如果你还在关心这件事,也在网上表示过同情和愤慨,同时请你也为她做点更有用的事,为她捐助。至于凶手,老天一定会给他报应,我相信。
认为孙维有罪的也不必在此纠缠,毕竟,就算得出什么结果,受害者也不会怎么样,犯罪者也不会有什么惩罚,当然,虽说人在做,天在看,凶手如此毒辣,估计心理也特强,不会存在什么良心惩罚之类的东西
有虫虫一扫而过即言“欲盖弥彰”,并定论“朱令这事肯定跟孙维脱不了干系”,未免有些先入为主。恰恰是此才令网上流传诸多有失客观的言论。
这种你一句我一句的互相抨击有什么具体作用吗?
我支持你,无辜的孙维。你和朱令都是受害者,我觉得。都可怜。愿你和家人能重新过上平静的生活;愿朱令早日康复,愿她和家人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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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无辜?那朱令又该怎么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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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无辜和朱令无辜是二个概念,不是因为孙维无辜了,朱令就不无辜了,而且也不会因为朱令无辜了,而孙维就不无辜了。
你首先就对孙维做了有罪定论。
现在“犯罪嫌疑人”不是什么不光彩的事儿。法院没判定,谁也不能说孙维是罪犯,谁也不能说孙维有罪。
公安要放窃听器不会这么笨吧,
如果被千夫所指而一直缩着头一声不吭,那您就真是最大的嫌疑人了(不好意思,我先就认为您干的可能性最大,因为您被骂翻了居然一直不为自己避谣洗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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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线前又发现一马甲,嗯,冬天很冷,马甲要多穿:)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2:59:48
---------朋友,你说这篇文章我反复阅读了两三遍。可是你还是陷入了一个怪圈,先入为主了
--------------
同意。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2:42:37
孙维还是洗白不了自己,有些疑问连她自己也无法自圆其说,又怎能服众呢?
+++++++++++++++++++++++++++++++++++++++++++应该指出来哪里不能自圆其说,这样就比较理性了,呵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嘿嘿,我的逻辑思维不强,只是凭直觉看问题而已,因此提出自己的观点,权作抛砖引玉,引来有识之士来发表看法:)
迷雾重重啊
主要疑点,请(感觉这里当年的个GG,JJ很多啊)大家帮我解惑
动机? 没看明白,请雁2 GG更近一步解释(我觉得你认为就是楼主,但2次的投毒,按小弟理解那得是多大的深仇大恨那,觉得在原贴的动机分析太牵强)
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怎么说孙维来着:"这样的女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试问,堂堂一个北京市公安局长,如果不是因为同情朱令痛恨孙维,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相信北京市的公安局长不至于颠倒黑白吧?
这种胡说八道你也信!?就算他说了也不可能让你知道。
作者:雁度千山2
作者:雁度千山2
兄弟,你是李逵,好样的
朱令案件的一些情况 (转载)
贝志城
(PS:朱令高中时的同学、北京大学力学系92级学生)
七年后的今天,我已经拥有一个上百人的公司了;透过办公室的落地玻璃窗
望出去的时候,看到的是一个血红色的北京。沙尘暴笼罩下的北京正好应和我的
心情,我已经不是当年那个勇敢的少年了,但我仍然是个好人吗?
朱令仍然在瘫痪,当年她为了纪念姐姐在中学园圃里种的树已经枝叶繁茂。
今天的我可以做些什么呢?呼唤更多的人尽我们的财力,给朱令物质上的帮助;
这恐怕是不够的。也许可以想办法拨开重重迷雾,尽量接近事件的真相;也许可
以呼唤更多的人,起来谴责实践中那些丑恶的人。这样,多少能够替她找回一些
迟来的正义。
朱令事件的凶手还不能完全肯定是谁,但我们要谴责政治在里面的干预。
从铊盐的特征来看,并非完全无味,致死量超过600毫克。凶手一定是非常接近
朱令的人,可以送给她食物和饮料,饮料还会以咖啡这样掩盖性强的可能性为大。
所以几乎可以相信凶手是朱令的女同学。(这并非是警方的主要依据)
大多数朱令的同学不相信谋杀朱令的凶手是孙某的原因很大程度上是孙某
和朱令的关系并不坏,而和朱令关系恶劣的女同学另有其人。但从上面可以看到,
如果当时不是和朱令关系较好的人,很难获得下毒的机会。另一方面,警方决不
像我们通常想象的那么简单,人际关系不是作为一个重要的证据存在于警方的思
考里的。但我听说的一个情况很有意思,据说朱令和孙某因为都是北京考来的,
关系不错,朱令介绍孙某也参加了民乐团,而且练习的也是古筝,由于朱令的水
平高,孙某几乎不可能有演出的机会。考虑到朱令第一次中毒是在一二九清华民
乐队在北京音乐厅演出前夕这样一个日子里,这个情况就很有意思了。
关于孙某是唯一可以接触到铊的人的传闻,我也听说过,我所知道的是朱
令被确诊后,清华的校方先是矢口否认有任何学生可以接触到铊的来源(当时的
意思是我们清华和朱令中毒没关系),后来在警方调查下,承认只有孙某曾和一
名教授做过的一个课题可以合法接触到铊。这里面是否存在学校为了掩盖毒物管
理不严,其实很多学生都可以获得铊的事实,导致了误导警方,我就不得而知了。
也许朱令的同学可以提供更多的资料。
我不知道真相是什么,我也不知道正义是否还会光临这个苦难的家庭。我
只想尽我的努力。
孙女士这篇声明逻辑很清楚,毕竟清华毕业的,phd应该也读下来了,说句不好听的,就算撒谎,这种智商的人撒的谎你也很难看出破绽。不过就我来看,至少细节上很符合实际,我现在倾向于相信孙女士的说法了。
没用的事情,如果是原来坚信朱令是你害的人,看了此帖,估计转而认为你无辜的可能性不大.当然原来认为你无辜的当然也不至于转向.
认为孙维有罪的也不必在此纠缠,毕竟,就算得出什么结果,受害者也不会怎么样,犯罪者也不会有什么惩罚,当然,虽说人在做,天在看,凶手如此毒辣,估计心理也特强,不会存在什么良心惩罚之类的东西
----------
谁说的,我就是转而相信孙维了。而我老公一开始就说:只凭猜测是没有依据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兄弟,你这是在损我吧?:(
回sunleysun:孙维事先给我发过原稿,并告诉我她要发贴的时间,这是我提到孙维帖子中内容和能立即回贴的原因。仔细看我的帖子,应该能看得出来我绝没有隐瞒这点的意思。
另,马甲之说,非要这么说,真实,我没办法。
====================================================
鉴于朱令事件的特殊性,请斑竹破个例,公布"孙维声明"和"太阳正暖"两个ID的IP(隐最后位)
应该指出来哪里不能自圆其说,这样就比较理性了,呵呵。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嘿嘿,我的逻辑思维不强,只是凭直觉看问题而已,因此提出自己的观点,权作抛砖引玉,引来有识之士来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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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直觉实在是很成问题。
凭直觉我倒觉得你是凶手!
只有凶手才会毫无根据不遗余力地攻击别人。
作者:雁度千山2
作者:雁度千山2
既褒又损!
不过事先我问你一下:她爷爷的高干资格和她可能投毒有什么联系?
千夫所指,陈易刚开始的时候也是千夫所指,我当初因说过几句公道话还被怀疑过,不信可以找我的主贴一看.这样的千夫,可信度如何可见一斑了.
没有调查就没有发言权,你没有可靠的证据证明一个事情,即算是最明显的逻辑你也不要公然的定罪一个人.因为你有可能未能为被害者讨到公道,而同时却又另谋杀了一个人.陈易事件就是活生生的例子.
我为我国家的愚民之多感到悲哀!口口声声的要法制,口口声声的求民主,而却事实上,却都充当了人治先锋和邪教理论中疯狂的教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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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际,你留名干什么?也留一点看法吧,雁过留影,人过留声,你一句留名就打发了,不予通过:)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14:15
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怎么说孙维来着:"这样的女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试问,堂堂一个北京市公安局长,如果不是因为同情朱令痛恨孙维,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相信北京市的公安局长不至于颠倒黑白吧?
这种胡说八道你也信!?就算他说了也不可能让你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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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你就不知道了吧?人家雁度千山2就是专门为朱令事件托生的,当年就搬着一个小板凳专门听北京市公安局局长家门口听评书来着。
人家大了你十岁,那你也就20来岁,你还吹牛和一个二流明星的什么什么事。
当然,我们对于孙维所作出的姿态还是比较欣赏,谁是谁非,就交由公众去评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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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非对错自有证据评判,为啥非要众人评说?真正知情者本就不多,不明就里的众人评说一番就一定能说出个水落石出吗?
还有一个逻辑很难理解,"一方是名流之女,一方是庶民之女,难道还想有公平吗?" 典型的有罪推定
呵呵……路过,飘走
在中国,不~在人类世界里~~
谣言~~就是越传越夸张~~
相信懂得真相的人并不多~咋就那么多自以为了解真相的人在说三道四~~~这么厉害咋不去当侦探。。。
网络世界这么多人,就传得更夸张了。。。
无语。。
希望朱令早日恢复健康滴说~
好可惜的女孩子。。。当年真的很有朝气。。。
凶手~~~~~人渣。。。。。
从双方的材料中可以看出,有些事实还是无法改变的:
一,孙维当年的确和朱令有个人恩怨,具备作案动机
二,孙维爷爷的身份也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孙维如果真的清白的话,当年就应该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不管你现在有着怎样的理由,十年后才告知真情,在理之一字上就输了一着,不能理直气壮.
首先,我不是马甲,关注此事已久,看"天妒红颜"那个贴子时也曾义愤填膺.
据我观察,这位雁度千山2两个贴子恐怕都没有好好看过,只所以要在这里大放厥词,就为了引人注目,老兄,来点专业精神好不好,想出名就不要用马甲了.
一,孙维当年的确和朱令有个人恩怨,具备作案动机
朱令出事前她们有什么个人恩怨?老兄麻烦透露点?不会是因为全班只有她们二人来自于北京吧?
二,孙维爷爷的身份也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就算现在政府高官多行不义,也不能矫枉过正,因为人家爷爷有点身份就判人死刑吧?再说了不到北京不知官小,还不过是个前国民党的什么官.
三,孙维如果真的清白的话,当年就应该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不管你现在有着怎样的理由,十年后才告知真情,在理之一字上就输了一着,不能理直气壮.
真相是什么?你看贴子了吗?孙维不早向有关部门申诉了吗?难道要对你说才算真相啊?又难道要揪住每个人和人说:"我没害朱令啊,证据如下....",只怕这样说时你又要说"你没害人解释什么?此地无银三百两"
1:朱家很可怜
2:孙家很有权势,其爷爷可以直达中央领导,而其家人也可以上书国家领导人。
3:案子还没有破。
4:清华的管理很混乱。
5:公安的很没用,当然如果参考第二条,此条还值得再商讨。
6:网络及媒体大部分都认为孙是凶手,或者说是主要嫌疑人
7:作为大家认为的主要嫌疑人,孙在数年的时间内只是接受过公安的几次问话,没有被关过。
8:在数年的时间内,孙家曾去信中央与公安某处,要求依法查案,依法办案,决不是要求法外施恩。(难道怕公安某处或国家领导人不重视,还要特别去信?)
9:大家还是少说话的好,都是有背景的人物与家庭,到时别象朱一样不知怎么就中毒了,又不知多少年过去了,又没有结果。
10:所以楼下的,就不要讨论了,让贴子沉了吧。这不是我等小民能搞得清楚的事情,权利场中的事,没有人能说得明白的。不然也不会查了成十年,要知道一个学校才多少人,一个一个查也会有结果了。所以测谎就不必了。
清者自清,倒也不必我们去操这个心。
反正我觉得,判断人有罪无罪,绝对不能凭印象,一定要有真凭实据,否则,又是一个冤案。肖森科的救赎,十五贯,佘祥林杀妻案,古今中外的冤案多了去了,那些案子判的时候不也是貌似大快人心吗?结果呢?
对照《天妒红颜》跟楼主文,中间依然有些疑问。但是因为争登台机会而投毒杀人一说明显站不住脚,孙家有诺大的背景为什么还如此在乎一个演出机会?一个清华的学生,家里又是有那么大后台,冒那么大风险来争这个,我觉得不可能。她的自述也颇为合理,《天妒红颜》一文在动机上的说法个人认为很可笑。
作者:溪流家人 回复日期:2005-12-30 23:27:19
作者:溪流家人 回复日期:2005-12-30 23:27:19
你这不是和我抬杠上了吗?
这里说的是正事,有必要把别的事情扯到这里吗?》
我支持你,无辜的孙维。你和朱令都是受害者,我觉得。都可怜。愿你和家人能重新过上平静的生活;愿朱令早日康复,愿她和家人平安,幸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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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维无辜?那朱令又该怎么说?
我不知道这个‘雁度千山2’是弱智还是有什么目的。我很少在网上发言,因为网上有很多没有大脑,不讲道理不思考的人。说实话,‘雁度千山2’并不希望可怜的朱令早日康复,凶手早日落网,而是巴不得天下大乱--哈,他会觉得这很有意思。朱令是人,孙维也是人,她们的家人,朋友都是和我们身边的人一样的。设想一下,‘雁度千山2’如果你是她们中任何一个,你会怎样?你不能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其它人上啊。
既然如此,那时候孙越崎正在因为三峡的事情和中央闹别扭,能不能出头说情,就很值得怀疑了。
系统怀疑你灌水(短时间内连续发贴),请您过45秒后再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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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拷!就在我连发两贴的间隙,一下冒出这么多回帖,看来当事人都在,对不起各位,我闪了。
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怎么说孙维来着:"这样的女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试问,堂堂一个北京市公安局长,如果不是因为同情朱令痛恨孙维,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相信北京市的公安局长不至于颠倒黑白吧?
您是通过什么方式知道的,我不嫌新是北京市的公安局长跟你说的,什么事情都要经过大脑,网上就你这类人最XX,16秒把8000多字的帖子读了3遍,你还是
洗洗睡吧
洗洗睡吧
洗洗睡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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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孙维是清白的,为何会有这么多媒体认为孙维同学是嫌疑人?难道他们都是傻瓜都是瞎子?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31:39
6:网络及媒体大部分都认为孙是凶手,或者说是主要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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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孙维是清白的,为何会有这么多媒体认为孙维同学是嫌疑人?难道他们都是傻瓜都是瞎子?
------------一说煤体我就来气了!!!兄弟,闪吧!我也跑了1是非之地,不宜久留!!!!
有一点基本可以肯定,是朱的同学中的某人干的。
从心理学角度分析,两次对同一人下毒,没有明显动机,女性作案可能性更大。朱的女同学们都有嫌疑。
两个疑点,1。警方动用窃听手段
2。朱令家人的坚持。
无罪推定,可以想象,未来中国也会上演辛普森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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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大多数媒体和网友并不认为孙维无辜
我认为孙维可以马上保存网上所有证据,就网上流传的各种猜测向北京市公安局提起民事诉讼,消除影响。因为北京市公安局拒不做出解释,比如:调查的结果等等 ,可能提起行政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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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也觉得此事现在闹得沸沸扬扬,北京市公安局应该有他该负的责任吧.另外感觉北京的部门官僚习气太严重.比如有人把档案调往北京市人才中心,他们竟然不承认我们盖的章,说我们级别不够,非要我们市人才中心盖的章,我就提议用我们省人才中心盖的章行不行,他们竟然说我们是市对市,省人才的章也不行,我靠,难道省人才的档案调到你们北京还得找下级市人才中心盖章吗?跑题了,对北京那些官僚鄙视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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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媒体都不能相信了,我们还能相信谁?
6:网络及媒体大部分都认为孙是凶手,或者说是主要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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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孙维是清白的,为何会有这么多媒体认为孙维同学是嫌疑人?难道他们都是傻瓜都是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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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媒体那不如相信040没隆过胸,李湘还是处女算了`
总有人知道 真相
有这个贴子也好
强贴留名
楼主,你所受到的怀疑和冤屈的原因是不是太勉强了呢?难道就因为一个唯一接触铊的学生的原因吗?
以你的家庭背景来看,就算不能为你提供保护伞;至少让你受到较公平的对待也是应该的吧?为何你会受到如此的注意呢?朱令的家人对你的怨恨又来自何处呢?他们对事件的判断,信息应该会来自同学,警方,和朱令平时的言语吧……
空穴来风,所为何因呢?——只是想了解一下,非质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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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里该分页了吧?
以万恶的铊的名义!
分——————————————————页!
你有证据就拿出来证明..最讨厌那些人云亦云,无端造谣的SB
看来斑竹要拿捏这个可能又是天涯的机会,潜在热点以及轰动话题了
这就说明,楼主与公安有联系,公安居然给犯罪嫌疑人家送礼!
那说明什么?
设想一下,‘雁度千山2’如果你是她们中任何一个,你会怎样?你不能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其它人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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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大多数媒体和网友并不认为孙维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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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多数?你扳着手指头,实在不行连你的脚指头也扳上,就这个帖子里有几个人相信媒体?
你代表不了网友,你只能代表你自己。
作者:雁度千山2
作者:雁度千山2
走之前还得说你一句,----你真的我们党的好孩子啊
孙维的爷爷据说是孙越崎。说起这个孙越崎,可是名人。他是著名的三峡反对派代表人物之一,其他代表人物还有李锐、周培源、陆侃钦等。戴晴(这个人物不用介绍了吧,不知道google之)1989年出版的三峡工程反对派访问记《长江·长江》(这也是中国大陆公开出版的唯一一本三峡反对派书籍),就收入了对孙越崎的采访。
既然如此,那时候孙越崎正在因为三峡的事情和中央闹别扭,能不能出头说情,就很值得怀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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叫声好。
时间这么久了,还怎么寻找真相?
大家都不信国家公安机关的司法调查,只能说明中国的政府行为缺乏公信力,大家都认为其中有浅规则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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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话说的在理!
但孙维是不是凶手最关键的是证据,如果没有足够的证据证明她有罪,那她就是无罪的.更重要的是我们不能对政府不信任,就要用莫须有的事实,迫不及待去证明政府的腐败。这样常会使无辜的人蒙冤,也缺乏对丑恶现象有力回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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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就不对了。因为对证据的调查是公安机关在进行的。如果对调查者的信任都不存在,如何去信任其调查的所谓证据呢?
就象那位佘祥林“杀妻”案一样,人家公安机关可是用证据送他进监房的啊,不一样使无辜的人蒙冤吗?!
设想一下,‘雁度千山2’如果你是她们中任何一个,你会怎样?你不能把对社会的不满发泄到其它人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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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惜大多数媒体和网友并不认为孙维无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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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中国有句古话“众口铄金,积毁销骨”吗?。
谣言止于智者,愚昧的人,快点觉醒吧!
上帝保佑你,阿门!
你代表不了网友,你只能代表你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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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看看<天妒红颜>那个帖中大多数网友的反应吧,大多说孙维的嫌疑最大,这说明什么?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31:39
6:网络及媒体大部分都认为孙是凶手,或者说是主要嫌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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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孙维是清白的,为何会有这么多媒体认为孙维同学是嫌疑人?难道他们都是傻瓜都是瞎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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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媒体那不如相信040没隆过胸,李湘还是处女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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绝!!!笑倒~~
所有的怀疑,请闭上嘴巴.
即使全部清华的人都说孙维有罪,不能证明她真的有罪;即使公安传讯她200次,也不证明她有罪.
如果不能证明她有罪,她就是正常人.
我觉得孙维要求公安解除怀疑是过虑了,公安没送你上法庭,你就是 一个正常公民,根本不需要解除什么.
朱令的家人继续骚扰你,你可以控告啊.
从双方的材料中可以看出,有些事实还是无法改变的:
一,孙维当年的确和朱令有个人恩怨,具备作案动机
二,孙维爷爷的身份也在其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三,孙维如果真的清白的话,当年就应该把事实真相说出来,不管你现在有着怎样的理由,十年后才告知真情,在理之一字上就输了一着,不能理直气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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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个一自说自话的蠢货,你看主帖没有?你说的这些主帖不都反驳了吗?如果你认为她说的不对,直接指出来
雁度千山2
我刚才花了一些时间,按抽样的方法读了其中的一些帖子(约有67,000项符合清华女生朱令的查询结果(搜索用时 0.42 秒))
没发现那个网站认为楼主是主要嫌疑人,除了“天妒红颜”的帖子,我并不想为楼主辩解,但看了你的帖子实在是让人觉得奇怪
1。你是谁
2。知道什么
3。如不知道,为什么在这里混淆视听(你不象是路人甲或宋兵乙)
朱令父母为什么只对孙维恨之入骨,仅仅是因为据说只有孙维能接触到砣的原因?难道朱令同学忘了告诉她父母其实很多人都能接触到砣的?难道朱令同学忘了告诉她父母朱和孙的关系一向是不错的?难以理解。
网上传言的形成很奇怪,传言本身应该来自于当事人周边的人,可如果传言本身完全是空穴来风的话,为何孙与她的同学当年没有站出来批驳,而要等到十年后的今天才有话要说呢?谁能回答?
还有,太阳正暖的真实身份,作为知情人站出来的太阳正暖如果连真实身份都不能透露,让人如何相信?
同理,尽管论坛N人一致认为“雁度千山”是SB
但这个结论和楼主的清白与否无任何逻辑关系
所有的证据,请送上法庭
所有的怀疑,请闭上嘴巴.
即使全部清华的人都说孙维有罪,不能证明她真的有罪;即使公安传讯她200次,也不证明她有罪.
如果不能证明她有罪,她就是正常人.
我觉得孙维要求公安解除怀疑是过虑了,公安没送你上法庭,你就是 一个正常公民,根本不需要解除什么.
朱令的家人继续骚扰你,你可以控告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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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持这个说法!!!!
作者:咱家小强比你强 回复日期:2005-12-30 23:37:14
是呀,网上传言的形成很奇怪,传言本身应该来自于当事人周边的人,可如果传言本身完全是空穴来风的话,为何孙与她的同学当年没有站出来批驳,而要等到十年后的今天才有话要说呢?谁能回答?
--------------------------------------------------------------我来回答你,如果没有这个网络,楼主的这次批驳,我们会通过什么途径第一时间知道?报刊?电视? 再把时空转到11年前,楼主的或许做了无数次的批驳,如果不做现场直播,你我远隔千里的这些无关的人会知道发生了批驳?
谁送的礼盒?礼盒里的杯子里装有窃听器?既然怀疑是公安按装的窃听器.而那礼盒也就是公安送的.
这就说明,楼主与公安有联系,公安居然给犯罪嫌疑人家送礼!
那说明什么?
--------------
别争了,没必要说得这么明白,孙家上书国家领导人做什么?说是要强依法办安,呵呵,不好笑吗?讲法治,为何要请出国家领导人?呵呵呵,大家回味一下这个吧:
“由于知道朱令家人早在97年上半年就上书国家领导人,不得已我们才于98年1月也给高层领导写信反映情况,说明:我们只是恳请有关单位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尽快依法办案,决不是要求法外施恩。”
上书国家领导人的事,不是一般人能知道的吧,而且孙家为何也要跟着上书呢?
呵呵,背景复杂,还是算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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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话就不对了。因为对证据的调查是公安机关在进行的。如果对调查者的信任都不存在,如何去信任其调查的所谓证据呢?
就象那位佘祥林“杀妻”案一样,人家公安机关可是用证据送他进监房的啊,不一样使无辜的人蒙冤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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麻烦您回去把佘祥林的案子再看一遍再来这里说话。他是怎么进去的?不是因为受害者家属强烈施压,说他是凶手,就在找不到真凶甚至没有确定尸体身分的情况下判了死刑吗?证据在哪里?亏你好意思说证据!
向所有不幸的人表示同情
有谁能回答下面几个问题:
朱令父母为什么只对孙维恨之入骨,仅仅是因为据说只有孙维能接触到砣的原因?难道朱令同学忘了告诉她父母其实很多人都能接触到砣的?难道朱令同学忘了告诉她父母朱和孙的关系一向是不错的?难以理解。
网上传言的形成很奇怪,传言本身应该来自于当事人周边的人,可如果传言本身完全是空穴来风的话,为何孙与她的同学当年没有站出来批驳,而要等到十年后的今天才有话要说呢?谁能回答?
还有,太阳正暖的真实身份,作为知情人站出来的太阳正暖如果连真实身份都不能透露,让人如何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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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问!
顺便分个页。
以万恶的铊的名义:分————————————页!
朱令父母为什么只对孙维恨之入骨,仅仅是因为据说只有孙维能接触到砣的原因?难道朱令同学忘了告诉她父母其实很多人都能接触到砣的?难道朱令同学忘了告诉她父母朱和孙的关系一向是不错的?难以理解。
网上传言的形成很奇怪,传言本身应该来自于当事人周边的人,可如果传言本身完全是空穴来风的话,为何孙与她的同学当年没有站出来批驳,而要等到十年后的今天才有话要说呢?谁能回答?
还有,太阳正暖的真实身份,作为知情人站出来的太阳正暖如果连真实身份都不能透露,让人如何相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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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这儿不是要定谁的罪,但是在目前公安机关已经不太可能破案的情况下,找出最具作案可能性的人,至少可以给予道德上的谴责吧。
天啊~~!重大发现~~!
天啊~~!重大发现~~!
天啊~~!重大发现~~!
天啊~~!重大发现~~!
天啊~~!重大发现~~!
雁度千山2就是那个skyoneline 的马甲!!
雁度千山2就是那个skyoneline 的马甲!!
雁度千山2就是那个skyoneline 的马甲!!
看那篇"天妒红颜"时觉得最大败笔就是那个什么公安局长说的话了,现在知道这个谣是谁造的了!!
原贴是这样的:又据说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在麻袋里放出去。
而雁度千山2老兄在这里的回贴: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14:15
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怎么说孙维来着:"这样的女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试问,堂堂一个北京市公安局长,如果不是因为同情朱令痛恨孙维,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相信北京市的公安局长不至于颠倒黑白吧?
还多出来扔到海河里~~~高手啊~~~!
即使孙和朱有矛盾
即使孙是个RP很坏的人
能说明什么?
有点法律常识好不好,这些都没用的,都在搅混水.
我记得第一次听到互联网这个词 好像就是来者这个新闻
想想这么多年过去了,楼主仍然受此事牵连,得不到一个公正的待遇,也真够冤的。
我选择相信楼主(卖身事件后,最怕看到据说、据猜、似乎全是真话等。。。之类的话)
.....
“《天妒红颜》这篇“经典著作”中,除了多处杜撰和全篇“据说”外,skyoneline还说到"多少有些知情的同学,明确认定孙维就是投毒者"。人命关天的案件难道仅凭"多少知情"就能"明确认定"吗?”......
“而知情更全面一些的公安最后也没能得出结果,而不知情的众位网友,难道仅仅凭着一些流传的说法,就能够推断某个人是凶手,并且在网上谩骂、攻击、诅咒,甚至威胁么?最后,希望大家也能够从经济上和真正意义上的破案方面帮助朱令和她的家庭。真的希望能早日抓住真凶,实在是害了太多人了!”......
算了,闪了,总之永远都不会有结果,因为“孙不是凶手”
所以永远都查不出凶手。洗了睡吧,这是中国。
http://www.helpzhuling.org/aboutzhuling.html
撒尿留痕完毕。走人。
麻烦您回去把佘祥林的案子再看一遍再来这里说话。他是怎么进去的?不是因为受害者家属强烈施压,说他是凶手,就在找不到真凶甚至没有确定尸体身分的情况下判了死刑吗?证据在哪里?亏你好意思说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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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理解能力太有限了吧!
对公安机关的不信任,导致了对证据的不信任,导致了对法律机关的判断不信任!
杀妻的案子你敢说当时上法庭的时候,就是公安局一句话就判了!当然会有相关的证据!不过,对那样的证据,你敢相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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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来天涯得改法庭了!
是呀,网上传言的形成很奇怪,传言本身应该来自于当事人周边的人,可如果传言本身完全是空穴来风的话,为何孙与她的同学当年没有站出来批驳,而要等到十年后的今天才有话要说呢?谁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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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现在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到现在才站出来说这些。这些年里我也时不时地会看到这些言之凿凿但实际上仔细看便可发现充斥了“据说、又据说”这些没有来源,无法证实真实性情节的帖子,作为多少知情的人,不是没有冲动过要说些什么。但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想着谣言自会平息,网络毕竟不是传统媒体,很多人说话根本不考虑言责的问题,只图痛快,我们对派出所和公安全力配合,言无不尽,不等于也要对网上的这些ID有回应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孙维自己的意愿,她几次劝阻说不必多说,清者自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甚至她的沉默本身和我们这些同学朋友的沉默都成了“论据”,谣言日盛,很大地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她决定站出来发表这个声明,我觉得是很有勇气的!"
"我想关键是,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我们班的这些同学是本着负责的态度的,越是关系紧密,说话有点分量的人,说话越是谨慎,或许学理科的人更是如此,我想这不很难理解。"
她们是做了解释的。
朱令父母为什么只对孙维恨之入骨,仅仅是因为据说只有孙维能接触到砣的原因?难道朱令同学忘了告诉她父母其实很多人都能接触到砣的?难道朱令同学忘了告诉她父母朱和孙的关系一向是不错的?难以理解。
网上传言的形成很奇怪,传言本身应该来自于当事人周边的人,可如果传言本身完全是空穴来风的话,为何孙与她的同学当年没有站出来批驳,而要等到十年后的今天才有话要说呢?谁能回答?
还有,太阳正暖的真实身份,作为知情人站出来的太阳正暖如果连真实身份都不能透露,让人如何相信?
但我不知道除了法律还能相信谁.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谢这位有正义感朋友的支持!
名流之女和平民之女同样都是女人,同样都是人,同样都有应该享有的权利。同样都有未被定罪前的自由。可是如果未被定罪却被无端的以道听途说来的证据而指责,那人家就有申诉的权利,并且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权力。不是么?
我们不是总在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么?那么是否可以说王子未犯法与庶民同样清白呢?
不要因为我们对所谓贪官的怨愤就迁怒于所有的所谓名流,高官,咱们平民也要有个平静的心态不是?也要理智不是?也要疑罪从无不是?也要尊重人权不是?
如果这里只是娱乐,权当我没说,可是好像这里已经开始了一种似曾相识的伤害了。
清者自清,可是众口真的铄金呀。
祝福朱令,祝福孙维。
=============================================
不管此案真相如何,看来很难有公之于天下的一天,不管谁掌握更多的证据和论据,看来最终都将证明一个事实:中国政府以及司法的腐败和黑暗.谁叫你不幸生在了中国,唉,院士的至理名言又响起在耳边.
不说别的,孙维爷爷的身份无疑就在其中起到重要的作用,而且孙维和朱令的恩怨也是众人皆知的,任孙维怎么辩白,这点是抹煞不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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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位2X,什么恩怨啊?怎么就众人皆知了呢?
还是那句话,姐姐早日康复,公安机关早日抓到凶手!不过中国警察每年的破案率也就30%,还是10年前的案子了,多半没希望了
支持千山的看法,仅仅空口声明是不能消除这个的,你最好摆出证明你是冤屈的。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谢谢这位有正义感朋友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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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你邻居昨晚丢了5元钱.现在我怀疑是你偷的.你最好证明不是你偷的,否则就是你偷滴=========这就是有罪推定,请君入瓮
就算你浑身长满了手指和脚趾也没用,你根本没有自己的思想,只知道看别人的回帖,还看不懂,我同情你。我误以为你是知情者,岂知只是一愤青,既然你不想睡,还是潜水算了,或是换个马甲
试想一下,如果投毒者换成是朱令,受害者是朱令,那结果恐怕又不一样了吧?
名流之女和平民之女同样都是女人,同样都是人,同样都有应该享有的权利。同样都有未被定罪前的自由。可是如果未被定罪却被无端的以道听途说来的证据而指责,那人家就有申诉的权利,并且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权力。不是么?
我们不是总在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么?那么是否可以说王子未犯法与庶民同样清白呢?
不要因为我们对所谓贪官的怨愤就迁怒于所有的所谓名流,高官,咱们平民也要有个平静的心态不是?也要理智不是?也要疑罪从无不是?也要尊重人权不是?
如果这里只是娱乐,权当我没说,可是好像这里已经开始了一种似曾相识的伤害了。
清者自清,可是众口真的铄金呀。
祝福朱令,祝福孙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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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烈同意,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平等不等于劫富济贫。
我相信清者自清,这事件相信总会有水落石出的一天!!
作者:飞越远山 回复日期:2005-12-30 23:53:40
作者:咱家小强比你强 回复日期:2005-12-30 23:37:14
是呀,网上传言的形成很奇怪,传言本身应该来自于当事人周边的人,可如果传言本身完全是空穴来风的话,为何孙与她的同学当年没有站出来批驳,而要等到十年后的今天才有话要说呢?谁能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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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最近网络上关于我的谣言愈演愈烈,甚至沉默本身也成为了疑点。不断有身边的朋友、熟人向我询问。我不可能一一解释,而且事情这么复杂,不是一句两句能说清楚的,口口相传、断章取义又不知道会演绎出什么版本,特别是出现了心怀叵测的谎言,使我不得已决定针对看到过的流言作一些必要的声明。"
"现在我解释一下为什么到现在才站出来说这些。这些年里我也时不时地会看到这些言之凿凿但实际上仔细看便可发现充斥了“据说、又据说”这些没有来源,无法证实真实性情节的帖子,作为多少知情的人,不是没有冲动过要说些什么。但之所以没有这么做,一方面是想着谣言自会平息,网络毕竟不是传统媒体,很多人说话根本不考虑言责的问题,只图痛快,我们对派出所和公安全力配合,言无不尽,不等于也要对网上的这些ID有回应的责任。另一方面,是为了尊重孙维自己的意愿,她几次劝阻说不必多说,清者自清。但事实上并非如此,甚至她的沉默本身和我们这些同学朋友的沉默都成了“论据”,谣言日盛,很大地影响到了她的生活和家庭,她决定站出来发表这个声明,我觉得是很有勇气的!"
"我想关键是,在真相没有大白之前,我们班的这些同学是本着负责的态度的,越是关系紧密,说话有点分量的人,说话越是谨慎,或许学理科的人更是如此,我想这不很难理解。"
她们是做了解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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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解释合理么?十年了,网上的传言大多是引用朱令的同学的话说的,而朱的同学和孙本人竟然能不作丝毫的辩驳,可能么?
我们不是总在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么?那么是否可以说王子未犯法与庶民同样清白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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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的太好了!
名流之女和平民之女同样都是女人,同样都是人,同样都有应该享有的权利。同样都有未被定罪前的自由。可是如果未被定罪却被无端的以道听途说来的证据而指责,那人家就有申诉的权利,并且有维护自己权利的权力。不是么?
我们不是总在说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么?那么是否可以说王子未犯法与庶民同样清白呢?
不要因为我们对所谓贪官的怨愤就迁怒于所有的所谓名流,高官,咱们平民也要有个平静的心态不是?也要理智不是?也要疑罪从无不是?也要尊重人权不是?
如果这里只是娱乐,权当我没说,可是好像这里已经开始了一种似曾相识的伤害了。
清者自清,可是众口真的铄金呀。
祝福朱令,祝福孙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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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才是某些燕2一直口口声声要最求的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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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朱令的同学贝志诚是怎么说的?大家不妨去看一下,他可是知情人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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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解释合理么?十年了,网上的传言大多是引用朱令的同学的话说的,而朱的同学和孙本人竟然能不作丝毫的辩驳,可能么?
有啥不可能的。余祥林不但解释了,而且还坐牢了。最后他老婆回来了,关键是活着回来了。
1.我开始是回这个贴的前几个?当时lz什么内容也没有贴,只是一片空白,可是再打开这个帖子的时候,全变了——一楼有帖子了,后面坐沙发坐板凳的全换了。没有特殊权限,即使是帖子的lz,在天涯也没有修改帖子的权限,不知道这次是什么原因?
2.为什么朱家一定会追究孙维而不是别人,lz并没有做出解释?
3.关于窃听器,我觉得制作的非常劣质,不知道那个年代的公安技术水平是否真的这么蹩脚?
4.希望抓出真凶,还世间一个公道
如楼主真的和朱有什么仇恨(能够算得,不要说那种5块钱的),为什到现在还没有只言片语
雁GG/JJ 那去了?
___________________
祝福朱令是欢迎的,至于祝福孙维就免了吧,至少现在孙维活得平平安安,而朱令则是生不如死,正需要众网友的祝福
孙跟朱有没有恩怨,她们的同学一定很清楚,孙自己说二人没有恩怨,如果二人真的有恩怨,那孙就是说谎,那就有重大嫌疑了.如果没有恩怨,那"动机说"就很难成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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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朱令的同学贝志诚是怎么说的?大家不妨去看一下,他可是知情人啊
你为啥相信这个贝志诚同志的话却不相信今天孙维同志以及她的朋友的话?你当时看到孙维去投毒了?你看到贝志诚亲眼看到孙维投毒了?
这么多人指证孙维,恐怕也不全是空穴来风吧?何况孙维的家庭背景也不能不让人怀疑~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2:36:36
当年知情人为何不怀疑他人,只怀疑孙维一个?若是没做亏心事,又何至千夫齐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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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赫,人家公安机关好歹都在努力做到“无罪推定”,就算“有罪推定”也是要努力去找到证据来证明有罪,你倒好,上嘴皮一碰下嘴皮“不见得没有”就想定罪了!
这位孙维说得逻辑清晰有理有节,作为旁观者的我们,如果不能去查明真相,至少也应该努力做到不去不负责任的推波助澜。
那么可以证明一点,以前流传的版本实在不够严谨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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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冤有头债有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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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冤有头债有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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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冤有头债有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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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就是所谓的冤有头债有主吧
大学化学实验室管理混乱绝不少见,相信大多数在大学做过化学实验的人都有体会。
至于媒体,造的谣还少吗,我都懒得说了。。。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14:15
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怎么说孙维来着:"这样的女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试问,堂堂一个北京市公安局长,如果不是因为同情朱令痛恨孙维,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相信北京市的公安局长不至于颠倒黑白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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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明明说的是:"雁度千山2这样的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
:1.公安局长的关于打死塞麻袋的谈话,这种话即使有,传到你我的耳朵里,早就变味了
2.高官答应sw爷爷临死前请求,简直就带有戏说的成分,既然临死前的请求,那只有高官和sw家属在场,或者还有高官的亲信,请问这其中的任何一个人,谁会把这些谈话内容透露出去?
人生真是梦。
大家应该从各方的言论中找出相同之处,然后加以分析啊,不知道有哪位侦探高手可以对此加以分析,我们拭目以待
我只能说,永远站在现状是弱者的一边!
朱令当年的同学里没有谁比她现在生不如死的状况更惨了吧!不忍目睹当年风华正茂的她和现在的巨大反差
雁度千山2,我就认同你这个脾气
在孙维有如此强大背景的前提下,公安还是把嫌疑对象重点锁住了她
是否意味真的干系太明显,事情严重,也不得不办
只讨论这一段
疑问:
1.我开始是回这个贴的前几个?当时lz什么内容也没有贴,只是一片空白,可是再打开这个帖子的时候,全变了——一楼有帖子了,后面坐沙发坐板凳的全换了。没有特殊权限,即使是帖子的lz,在天涯也没有修改帖子的权限,不知道这次是什么原因?
2.为什么朱家一定会追究孙维而不是别人,lz并没有做出解释?
3.关于窃听器,我觉得制作的非常劣质,不知道那个年代的公安技术水平是否真的这么蹩脚?
4.希望抓出真凶,还世间一个公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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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来这种思维的人真不少,真是中国的悲哀.佘祥林也不要喊冤了,为什么公安阿怀疑你不怀疑别人?证明你是做了
另外举的余杀妻的冤案,那只能说明平民和高官子弟的区别,平民没罪都能弄成有罪,高官子弟有罪也能变无罪,最后还能倒打一扒,让你吃不了兜着走。
作者:咱家小强比你强 回复日期:2005-12-30 23:58: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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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解释合理么?十年了,网上的传言大多是引用朱令的同学的话说的,而朱的同学和孙本人竟然能不作丝毫的辩驳,可能么?
有啥不可能的。余祥林不但解释了,而且还坐牢了。最后他老婆回来了,关键是活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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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朋友,拿余祥林来为孙维辨护是没有意义的。
说实话,孙维有没有投毒是很难查出来了,但现在有希望查清的是下面几件事:
1.网上传闻是如何形成的,为什么会针对孙维?
2.朱令父母是因为什么而对孙维恨之入骨的?
3.孙维的声明中有没有撒谎来为自已辩护。
4.太阳正暖作为知情人站出来了,她是什么身份?还有没有其她同学出来作证?
朱令当年的同学里没有谁比她现在生不如死的状况更惨了吧!不忍目睹当年风华正茂的她和现在的巨大反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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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当年孙维的强势地位,和现在朱令的处境,我更多地站在朱令这一边,因为朱令是弱者!
是否意味真的干系太明显,事情严重,也不得不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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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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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啊~~!重大发现~~!
天啊~~!重大发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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雁度千山2就是那个skyoneline 的马甲!!
雁度千山2就是那个skyoneline 的马甲!!
雁度千山2就是那个skyoneline 的马甲!!
看那篇"天妒红颜"时觉得最大败笔就是那个什么公安局长说的话了,现在知道这个谣是谁造的了!!
原贴是这样的:又据说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在麻袋里放出去。
而雁度千山2老兄在这里的回贴: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14:15
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怎么说孙维来着:"这样的女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试问,堂堂一个北京市公安局长,如果不是因为同情朱令痛恨孙维,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相信北京市的公安局长不至于颠倒黑白吧?
还多出来扔到海河里~~~高手啊~~~!
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怎么说孙维来着:"这样的女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试问,堂堂一个北京市公安局长,如果不是因为同情朱令痛恨孙维,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相信北京市的公安局长不至于颠倒黑白吧?
还多出来扔到海河里~~~高手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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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丫的就是为了发贴而发贴的。
说人家有罪,请拿出证据来。如果没有,就不要乱吵吵,好不好?
中国人的素质,怎么时候才能真正提高啊。
以前在杂谈诸多谈论此案的贴子中,我从未进去一观,仅只从标题知道此案一事;今天鬼使神差,跑到这里看了一眼,却让我对你的感观从此一变,以前以为你是湖南人,还以为你好象希求什么民主,对你甚有好感.今天却从此贴看到了你的胡搅蛮缠,看到了你的虚假做作.
这件事不是小事,是谋杀的大事,绝不可信口开河;无论谁都不愿意担负这样一个罪名在身上,而我们也应当谨之又谨的进行我们的言论.
上面看了你的一些一厢情愿,却又无奈辩驳的窘态,我不知道你是出于一种怎么样的心理,难道是为了"仇官"而达到一种渲泄的目的?还是为了满足个人不可告人的私欲?
小强,你眼神儿不好,还有一个呢,"作者:forthetru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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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解释合理么?十年了,网上的传言大多是引用朱令的同学的话说的,而朱的同学和孙本人竟然能不作丝毫的辩驳,可能么?
有啥不可能的。余祥林不但解释了,而且还坐牢了。最后他老婆回来了,关键是活着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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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家小强比你强 :仔细读帖子,楼主对公安机关申述了,设身处地的想,难道你被公安机关要求协助调查某件事情,你会满大街贴小广告,我们可以同情弱者,但不能在同情弱者的同时伤害无辜的人,各位知情的人,如果有证据就拿出来,所有的网民都希望看到凶手被惩治
谁叫孙维爷爷是民主党派副主席呢?自然跟朱令处于一种不平衡的状态,相对于朱令来说,孙维处于强势,法律对她也不过是白纸一张
试想一下,如果投毒者换成是朱令,受害者是朱令,那结果恐怕又不一样了吧?
这个雁度一直在强调因为孙维的爷爷是谁谁,所以孙维最有嫌疑。看来不是嫉妒就是脑子进水了。
作者:雁度千山2 回复日期:2005-12-30 23:18:41
应该指出来哪里不能自圆其说,这样就比较理性了,呵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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嘿嘿,我的逻辑思维不强,只是凭直觉看问题而已,因此提出自己的观点,权作抛砖引玉,引来有识之士来发表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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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的直觉实在是很成问题。
凭直觉我倒觉得你是凶手!
只有凶手才会毫无根据不遗余力地攻击别人。
攻击二字过大了吧
我没看到雁度千山在攻击别人
倒看到好多人在用什么"搅混水的","无脑儿"之类的人身攻击的词
劝那些人就事论事,不要恼羞成怒,慌不择词了
"欲速则不达"啊
人命关天,我想孙维自己清楚的很。
现在网上的声音,说明了什么问题?
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现在还活的好好的而且还活的很滋润就推定他当年没做过案。
当然,此事未最终定论,也许永远也不会有定论。不过,谁做的事,自己清楚着。。。。。
支持千山。。。。。
当年北京市的公安局长怎么说孙维来着:"这样的女人,干脆打死,放在麻袋里,扔进海河里."试问,堂堂一个北京市公安局长,如果不是因为同情朱令痛恨孙维,又怎会说出这样的话来?我相信北京市的公安局长不至于颠倒黑白吧?
扔进海河里.是要给天津公安制造麻烦?
"苍蝇不盯无缝的蛋.."这句不无道理的话还是适用于很多中国式环境下的人情事故的....
我只能说,永远站在现状是弱者的一边!
朱令当年的同学里没有谁比她现在生不如死的状况更惨了吧!不忍目睹当年风华正茂的她和现在的巨大反差
雁度千山2,我就认同你这个脾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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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瓜姐姐:看到你的帖子我终于知道为什么他老人家感慨:十年改革的,忘抓教育了。木瓜姐姐,我就认同你这个脾气,你就是名副其实。
你们谁都不要绕开这个国情,这个特色。
别说10年前了,就是现在,如果不是手上有什么,谁敢去动一个副主席的嫡系子孙?
你敢吗?
不管那个公安局长有没有说过那句话,他们抓人,那是事实吧?他们怎么就那么抓的下手?
4.太阳正暖作为知情人站出来了,她是什么身份?还有没有其她同学出来作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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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到底看不看贴,纯粹捣乱是吧,我和冬日暖阳都已经说了是朱和孙的同学,该说的都说给你听了,你还要什么身份,你有什么权力。
你到底是什么身份,能不能先说说你自己,否则太不公平,凭什么你想知道什么就跟你说什么。先说你是谁?!还有雁度千山2,还有莫名琪妙,凡是给出推断的人都暴露一下你们的身份,都做了什么调查。如果纯粹捣乱,一遍歇着去。我们只是为了说事实,不想跟你胡扯。
“咱家小强比你强”,敢情你眼神儿真成问题,我写得很清楚,我是她们俩人在清华读书时的同班同学!我可以保证这不是马甲,我对我说的话负责。“作为知情人站出来的太阳正暖如果连真实身份都不能透露,让人如何相信”,你是要我说出名字么?我只能说我是有顾虑的,如果是公安要根据这个ID找我,那是很容易的,更何况如果和案子有关,我会主动配合。但网上的人这么杂,我不愿意说出名字,我想大多数人也是能够理解的。说句玩笑话,你小强要是把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方式都在这里发出来,也许在考察过真实性之后我能考虑一下。稍微逻辑一下,在这个网上哪个ID的真实身份是公开的,寥寥无几把,如果就因为这个就随便怀疑帖子的真实性,那你上天涯来干什么?
其实我前面已经回答过类似的问题了,再多的,我实在是没什么可说的了。
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现在还活的好好的而且还活的很滋润就推定他当年没做过案。
这句话按中文的常规用法因该是:
我们不能因为一个人现在还活的好好的而且还活的很滋润就推定他当年一定做过案。
嗯,说的有道理,不应该向雁2,那样采用强盗逻辑,A= 强者 (不强那去)B=弱者,所以一定是A谋害B,支持B
今天晚上,我们班的一位同学(不是孙维)在MSN上给我发了这篇文章的连接,仔细看完后,已经是1点了,那位同学已经下线,所以我也不知道她是“太阳正暖”还是“forthetruth”,不过我猜应该是“太阳正暖”,因为“forthetruth”更象另一位同学。
回到主题上来,老实说,很多孙维申明的内容,我也是直到今天才知道。以前一直没想到居然有那么多文章。看到孙维的申明后,我更加坚信孙维的清白。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一口咬定是孙维所为?
那么多谣言出现在网络上,是不是真正的凶手在混淆视听?
太晚了,明天还要上班。明天晚上再来看看。
雁山GG :你快说啊,我觉得这些贴子里,就你的我觉得够激昂,但一直缺少说服力,看那么多人质疑你,你快说啊
千万不要生气,他们的目的就是为了激怒你.从而在这里作为下手的进入点,他们不会以事论事,只会牵扯一些不着边际的东西来胡搅蛮缠.劝你一下,你既然是来澄清事实的,那么请千万冷静和忍耐.要么不发言,要么要冷静.
我虽然对这事一无所知,但我从楼主文中似乎感觉出忠诚,一种无愧于心的坦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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呵呵,去睡了。
其实,对于朱另来说,她已经感受不到痛苦了。只是,她的亲朋好友,却永远生活在悲痛中了。
哪怕把凶手凌迟,也是挽不回他们心中永远的痛了。
当然,对凶手,决不能姑息。因为他/她的罪孽太重了。
不过,也许这个凶手,也是一辈子要生活在恐惧当中了。
我只是很奇怪,为什么孙维的这个声明,要等到这个时候才发出?我们都知道亡羊补牢,但是,为什么要在牢破的时候才去想到要补补呢?
这里面的味道,我个人认为,是很值得去咀嚼的。
如果你不是凶手,你敢面对朱令吗?
希望关心朱令的人们,别忘了她正在和病魔做斗争,还要负担巨额的医药费。大家都能做些力所能及的捐赠,这就是我们可以给她最大的帮助了。
仅仅说他无脑,是临床判断,症状很明显,需住院留观。看来还有一定的传染性。
1.sun确实曾经是此案的嫌疑;
2.作案工具鉈确实能从实验室拿到(由sun及其哥哥的示范得知);
3.朱令家人对sun的怀疑不假;
好了,如果sun自觉不是毒害朱令的凶手,那恳请她也跟我们一起高呼——
毒害朱令的凶手不是人!
毒害朱令的凶手没P眼!
毒害朱令的凶手死无。。。。。。
说实话,我早在99年的时候,知道这个事情,至此声明前,我确实是非常非常的郁闷于这个叫做孙维的人,这么多年,由于关注,看了很多很多的关于她和朱令的是是非非,甚至看到过一部关于她们为背景的小说,,每次心里都因为这个叫做孙维的人的自私,跋扈,虚伪,歹毒而震撼,厌恶。每次都祈祷,这个人能够因为她所做的得到她所应该得到的。。这就是文字的力量,和舆论的力量,,它虽然看不到,但是它足够大到改变一个人的生活,命运,和未来,以及周围的亲人的生活。朱令的灾难,改变了朱令和父母的生活,而孙维和她的家人也未必在这些年里是快乐的,,不快乐的人生,无论是所谓的高干,高收入,或者是老百姓,收入窘迫,其实质都是一样的煎熬。
真心的希望,舆论和文字能越来越客观,再没有任何依据,或者依据不够的的情况下,慎重的对待自己的发言。不要凭空猜测,误到舆论,如果大家真心要帮助朱令的话,如果说有一方需要施加压力的话,那我想应该是,,公安机关不能不了了之,,,清华大学不能不了了之,协和医院不能不了了之,,他们才是真正应该承受舆论压力的对象,他们应该对不幸的朱令负责,,担负起他们应该负的责任,,
我坚信,对于凶手,不会就这么算了,,
因为,我们还没看到校方,朱另朋友,当年参与此事的公安的爆料
拜托那些来左证孙为清白的同学,尤其是这个 邱志江 同学,你看看你自己说的话: 回到主题上来,老实说,很多孙维申明的内容,我也是直到今天才知道。以前一直没想到居然有那么多文章。看到孙维的申明后,我更加坚信孙维的清白。
一直不明白,为什么那么多人一口咬定是孙维所为?
那么多谣言出现在网络上,是不是真正的凶手在混淆视听?
太晚了,明天还要上班。明天晚上再来看看。
你这话说得,不就是典型的SB吗??????你看了孙为的申明,你就能坚信她是清白的?我看你的脑子是进水了,猪头猪脑啊。。。。一边还说自己是知道今天才知道,一边就定论说这是“一口咬定”这是“谣言”。真他吗的SB,猪头一个。。。。。
Hello everybody.....ZhangLei. How about you now?..No info with you after grad.....PanBo. You are in Beijing?....I am in shanghai, you could ..give me a mail: ..qiu_zj@163.net
2001-01-31 12:30:06 Zhang Lei
This is Simon , Zhang Lei , ..saying hello to everybody ..here . but who are you ..hang ?! your real name ...please contact me at ..acezl@yahoo.com if you ..like .
http://alumni.chinaren.com/class/class_leaveword2.jsp?offset=0&classuuid=2815032345890394950&msgtype=1&type=4
还真有邱志江
真实就是力量!!!!!!
孙应和受害者一起去公安局要求彻查些案,还她公道还你清白,否则的话你发再多的声明也是无用的。
从此案的政治压力来看姓孙是凶手的可能极大。
如果楼主真的作了此等伤天害理之事,以后生了大病恶疾就不要怨天尤人了。
如果楼主真的无辜,又何必来此申辩?在中国,凡事都只能越描越黑。
为什么朱令的大学同学没有一个认定孙维有罪,而高中同学却可以认定孙维有罪呢?难道该同学穿越了时空?
知情人们如果有什么证据就不要再遮遮掩掩的了,快摆出来吧!孙家势力再大,也不能追杀全天下的人吧?
因为我是今天才了解这个事件,以前全无了解,所谓政治压力就更不清楚了;从楼主文章来看,她是极希望能彻查此案,还自己一个清白的.
1.据说孙维祖父死前,最高领导人去探访他,他的要求就是把他孙女放出来。
2.又据说当时的北京市公安局长大发雷霆说:放他妈什么放,打死了装在麻袋里放出去。
3.据清华同学透露,孙维毕业时并没有拿到毕业证,没有官方原因。孙维毕业后清华除了没有发孙维学位,还有如下规定:不许给孙维开出国留学所需的一切有关材料。不许给孙维开找工作所需的一切介绍信。
4.在前年她和一个美国人结婚了,再次申请出国,美国使馆要求同仁医院对她的精神状况进行检查
5.据说为了逃避舆论谴责,已隐姓埋名,从了夫姓,改了名字。有时候我很恍惚为什么老外总会愿意娶一些人品很差的中国女孩(当然也不是绝对),对此我只能归结为文化差异。
6.我想孙维的美国丈夫可能根本没有意识到他的妻子是个多么可怕的嫌犯,因为阴暗自私的心态毁灭了多么健康美丽的女孩的一生,给一个原本就已经遭受过不幸的家庭带来了更大的不幸。
作者大量的引用了“据说”和“我想”,现在对比楼主的声明两者之间有很大的差异,在作者没有把据说的来源提出之前,我们可以认定这是一种艺术的加工,不可否认该文非常煽情,读罢使人不禁潸然泪下,对凶手义愤填膺,但今天读了孙维及其同学的声明,我们看到了更多当事人的说法而不是据说和假象。
因而我相信孙维的声明。支持
对于“天妒”的作者,我很感谢你的文章让我了解了朱令的苦难,但这不应该建立在伤害别人的基础上,我们很同情并希望帮助朱令,但同情心不应被愚弄,如果你有更多的话,我在倾听,我们在倾听,全体网民在倾听。
第二,大胆说一下,那不是窃听器,没有音频收集元件,最显眼的就是那个小喇叭(圆形金属片装物),另外一个小电路板上2电池。应该是能发声的电子件,窃听是不需要发声装置的。所以楼主不用担心,可能空紧张了,如真是窃听装置,在你发现之后公安部门会收回的,因为国有资产不可能白白流失。
不站出来解释,众人说"放着天大的冤枉不解释?一定心里有愧!"
出来解释吧,又有人说"此地无银三百两,你没做解释什么!"
我想不久后,楼主可能就是这样的了:逢人就念叨"朱令真的不是我害的...我单知道冬天有狼..."
今天你二五八万没:小孩子,没教养,还沉浸在说粗口的快感中,唉,还是教育问题。
强烈要求清华对ZL作出赔偿!!
强烈要求英明伟大的公安部门尽快破案!!
大家都是受害人
真凶究竟是谁,还是需要有切实的证据而不是毫无边际的猜疑
支持孙维,谣言止于智者
鄙视清华,唉,又提到教育了,
雁2: 2啊
木瓜姐姐:有容 乃 大
今天你二五八万没:谁带来的,快领回去吧,别再乱跑了。
校园里是藏不住什么秘密的,那么多同学,清华出来的,毕业十年了,也都有头有脸了,如果真是孙维干的,这件事不可能就这么简单放过。
不过我对“作者:太阳正暖 回复日期:2005-12-30 22:22:28”感到很奇怪,孙维发帖子才几分钟,你就来了这么一篇,你们是事先商量好的吧?其实就算你是孙维拉来的作证的同学,也没什么不好的,承认了就完了,为什么非要说“我是看了孙维的声明,所以……”呢?这样反而weaken了你的可信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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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觉得两个人一起发帖子很正常啊,孙维或者她的朋友在网上看到关于她的一切言论,通知她,然后她自然可以联络她以前的同学,说自己打算写个声明,之类的,约好一起发,这个倒是很正常啊
“太阳”不写自己的联络方式也很正常啊,网络这么大,什么人都有,谁敢写??当然,有必要的情况下,在公安机关调查的时候,可以告诉办案人员
“朱令”真的令人同情,也真心的希望公安机关能早日查明真相
PS:我跟楼主什么的, 完全不认识,只是一个普通的读者,网友
虽然我上中学的时候就听过清华女铊中毒事件,但那个时候我从来没想过是谁做的。
希望朱令的家人不要胡乱猜测,否则天有报应。
与陈易事件一样,引人深思,盲从的力量的确可怕
清华的一个学生活活挖了几十只猫的眼睛,没有任何动机,如果有动机,那么就是看到漂亮的东西都要残灭掉,因为自己得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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朋友,
不好意思,你弄错了,,
是复旦的,
不是清华的,,你看,你不改正一下,谣言又要开始了,,,晕!
很是唏嘘不已啊!
孙越崎
孙越崎(1893~1995),原名毓麒,绍兴平水人。民国10年(1921),毕业于北京大学采矿治金系。18年,赴美留学。21年回国后,曾任陕西省油矿勘探处处长,为第一个开采石油的中国人。23年,任河南中福煤矿公司总工程师、总经理。抗战时期,将中福公司迁到重庆,与其他四家煤矿组成四矿联合总公司,任总经理,供应四川省一半以上用煤。30年,兼任甘肃玉门油矿局总经理。当时后方所需石油均仰给之,因而被誉为“煤油大王”,是我国能源工业的创办人和奠基人之一。抗战胜利后,奉命接收东北重工业和敌伪资产。后任经济部长兼资源委员会主任委员。37年11月,召集所属各厂矿负责人秘密会议,要求坚守岗位,保护财产档案,准备迎接解放,使大量企业财产、大批科技人员和工人得以完整移交给人民。38年5月,辞职去香港,策动资源委员会驻港国外贸易事务所人员起义,险遭不测。建国后,回到北京,历任中央财经委员会计划局副局长,唐山开滦煤矿总管理处副主任,国务院进出口管理委员会顾问,煤炭工业部顾问,民革中央副主席、名誉主席、河北省主委,全国政协常委,河北省政协副主席等职。“文化大革命”中被隔离审查,监督劳动。1973年恢复自由。1983年后,花数年时间考察长江三峡工程,在全国政协会议上作了《关于长江流域综合治理和三峡工程问题》的书面发言。还两次赴香港为和平统一祖国作宣传与联络工作。1995年12月9日病逝于北京,终年103岁。遗言丧事从简,捐献能用器官作医用。
被人怀疑,冤枉,诬告的心情是很难受郁闷的。而且百口难辩,尤其是有那么多人都这么认为。众口铄金,三人成虎。
朱令家人如果还到处跟人乱说,我们支持你的网友一定会给你讨回公道的。
希望好人一生平安。
上帝是公平的。
我祝福你。
1、贝志诚是朱令的中学同学,对清华大学期间的事情,并非直接当事人。
2、贝志诚也怀疑“孙维是唯一能接触铊的人”是清华大学为了洗脱自己的误导,现在孙维和其同学已经证实了这一条是伪证。
3、因为“孙维是唯一能接触铊的人”这一条目前为止被证为伪,那么指控孙维的直接证据已经没有了,其他证据只是据说关系不好之类,用来指证一场人命关系未免过于无力了罢。
楼主你自然知道
朱令她有过多少痛苦只有她知道
是吧?
任何罪犯都有可以作出没有犯罪的证明,在没有深入调查前,都看起来可信的。
舆论或者网络不能证明孙是否犯罪,但这并不表明大众没有权利或不应该对此事作出评论、判断。我认为孙是罪犯和法官判定孙是罪犯完全是两回事。后者才有法律效应,孙才会受到惩罚。
显然不管如何,孙目前是最大犯罪嫌疑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孙不是实施犯罪行为者,那么就应该主动要求公安调查,公布自己的身份。如果没罪,越是公开、越是查就月能为自己澄清。只在网络上发贴只能越描越黑。听孙的说法,似乎她也是主动要公安调查的。但是如果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不可能只是到局子里问两句话就走人的事情,否则根本不可能让任何一个罪犯认罪。
在我看来,孙的最大疑点在于:(如果孙没罪)公安局干嘛要和孙这种有背景的人过不去。清华大学干嘛要和孙过不去,看孙写的文章似乎暗示这是因为孙揭发清华管理不严的报复。但是凭着孙家的地位,如果孙确实有理的话,清华大学有几个胆子不给她发证书?孙似乎刻意装做弱势群体状,似乎公安和清华都在迫害她。但是这和事实不符。公安若是真想找她麻烦,就应该把她拘留一段时间,然后积极取证,绝对不可能对她如此轻慢处理。
总之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或者为孙澄清的唯一办法,就是孙主动跑到公安局让办案同志不要顾及、下狠手办案。虽然事情过去有段年头了,但仍然有可能查出真相。
在我看来目前仍然孙是最大嫌疑人,无论她写多少字出来,无论她找出多少蒙面同学出来都无济于事。为什么呢?第一,这肯定是有人下毒。第二,犯罪嫌疑人数目有限,顶多就是清华那拨人。公安局(如果下决心)多少大案都给破了,怎么可能连这么简单的小案子都破不了?这个案子如果是普通人做的,肯定早就被查出来了。之所以没破,那只能是因为背后有势力,就象孙这样的。第三,公安和孙的关系绝不象孙讲的这么恶劣,公安总体是袒护,而不是相反。(孙关于窃听器的说法不能让人信服,首先那个东西很可能不是窃听器,而且其制作工艺也过分恶劣,杯底材料明显和其他部分不同,象纸片一样,公安要是真想窃听,不可能用这么劣质的玩意)。
再对所谓孙的同学说两句:
1.你们要是想作证就得公布自己的真实身份。信用度和真实度成正比,你不公布真实身份,那么所做的“证词”就和其他任何网友一样没有多少力量。
2.即使你们真是孙的同学,你们也要知道,你们认为孙没有犯罪并不等于她确实没有犯罪。犯罪动机并不一定要多么“精心策划”,很多罪行很可能就是一时头脑发热之做,就连罪犯自己过后都会后悔。
3.这里只是讨论问题,和法庭上判案是两回事。要真的帮孙,就把她送上法庭,其他都是多余。说什么“那么多谣言出现在网络上,是不是真正的凶手在混淆视听?”这只能说明你个人智力不足,真正的罪犯都是闷生发大财,希望大事化了,不可能想弄出声势,栽赃给孙的。
1、孙如果因为这点小事就下毒的话,说明孙心胸是个非常狭窄的人,甚至可以说是个变态;但好象不是这样的;
2、以孙的智商,应该知道这样的风险很大,马上就可能怀疑到头上,似乎不太可取
3、结合朱令姐的死,我宁愿愿意是对朱令家族的谋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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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属胡说,请勿辱骂!
第一:不认为这个案子简单, 连怎么下毒都没有查出来
第二:犯罪嫌疑人数目有限,顶多就是清华那拨人,这个你怎么知道的?你有什么证据?
第三:窃听器的事情可能使他们家人不懂把,象我们这种人谁见过窃听器?认错了很正常
任何犯罪嫌疑人都不会主动认罪。
任何罪犯都有可以作出没有犯罪的证明,在没有深入调查前,都看起来可信的。
舆论或者网络不能证明孙是否犯罪,但这并不表明大众没有权利或不应该对此事作出评论、判断。我认为孙是罪犯和法官判定孙是罪犯完全是两回事。后者才有法律效应,孙才会受到惩罚。
显然不管如何,孙目前是最大犯罪嫌疑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孙不是实施犯罪行为者,那么就应该主动要求公安调查,公布自己的身份。如果没罪,越是公开、越是查就月能为自己澄清。只在网络上发贴只能越描越黑。听孙的说法,似乎她也是主动要公安调查的。但是如果是普通人遇到这种情况,不可能只是到局子里问两句话就走人的事情,否则根本不可能让任何一个罪犯认罪。
在我看来,孙的最大疑点在于:(如果孙没罪)公安局干嘛要和孙这种有背景的人过不去。清华大学干嘛要和孙过不去,看孙写的文章似乎暗示这是因为孙揭发清华管理不严的报复。但是凭着孙家的地位,如果孙确实有理的话,清华大学有几个胆子不给她发证书?孙似乎刻意装做弱势群体状,似乎公安和清华都在迫害她。但是这和事实不符。公安若是真想找她麻烦,就应该把她拘留一段时间,然后积极取证,绝对不可能对她如此轻慢处理。
总之解决问题的唯一办法,或者为孙澄清的唯一办法,就是孙主动跑到公安局让办案同志不要顾及、下狠手办案。虽然事情过去有段年头了,但仍然有可能查出真相。
在我看来目前仍然孙是最大嫌疑人,无论她写多少字出来,无论她找出多少蒙面同学出来都无济于事。为什么呢?第一,这肯定是有人下毒。第二,犯罪嫌疑人数目有限,顶多就是清华那拨人。公安局(如果下决心)多少大案都给破了,怎么可能连这么简单的小案子都破不了?这个案子如果是普通人做的,肯定早就被查出来了。之所以没破,那只能是因为背后有势力,就象孙这样的。第三,公安和孙的关系绝不象孙讲的这么恶劣,公安总体是袒护,而不是相反。(孙关于窃听器的说法不能让人信服,首先那个东西很可能不是窃听器,而且其制作工艺也过分恶劣,杯底材料明显和其他部分不同,象纸片一样,公安要是真想窃听,不可能用这么劣质的玩意)。
再对所谓孙的同学说两句:
1.你们要是想作证就得公布自己的真实身份。信用度和真实度成正比,你不公布真实身份,那么所做的“证词”就和其他任何网友一样没有多少力量。
2.即使你们真是孙的同学,你们也要知道,你们认为孙没有犯罪并不等于她确实没有犯罪。犯罪动机并不一定要多么“精心策划”,很多罪行很可能就是一时头脑发热之做,就连罪犯自己过后都会后悔。
3.这里只是讨论问题,和法庭上判案是两回事。要真的帮孙,就把她送上法庭,其他都是多余。说什么“那么多谣言出现在网络上,是不是真正的凶手在混淆视听?”这只能说明你个人智力不足,真正的罪犯都是闷生发大财,希望大事化了,不可能想弄出声势,栽赃给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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顶这个!
其实, 我一直认为, 不管怎么怀疑,
如果没有确凿的证据, 一切假设都不能成立.
对于刑事犯罪, 重的是证据而不是谣言, 和假设.
孙维心理素质还算不错。这么些年来这样挺过来。俺的脸皮厚,俺也能挺过来,但是我周围认识接触过的女生,嗯,我觉得一多半没这心理素质,估计早自杀了。
其实,朱令只是白天上课,夜里才回宿舍睡觉,为啥凶手就是同班的呢?乐团的人和朱令的接触更多吧?
前段时间加拿大那两个被枪杀的留学生,不就是因为谁谁谁的父母据说是高官,所以人人喊活该么。
觉得有些人心态很奇怪,好像人人都是该死的,就自己最正义。
跑题了跑题了,朱令无辜受害好像并不等同于孙维必定就是凶手吧。
------------一说煤体我就来气了!!!兄弟,闪吧!我也跑了1是非之地,不宜久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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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连媒体都不能相信了,我们还能相信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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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连媒体都相信,在天涯说这种话,真是丢人现眼了.
作者:goldencat528 回复日期:2005-12-31 04:45:48
在我看来目前仍然孙是最大嫌疑人,无论她写多少字出来,无论她找出多少蒙面同学出来都无济于事。为什么呢?第一,这肯定是有人下毒。第二,犯罪嫌疑人数目有限,顶多就是清华那拨人。公安局(如果下决心)多少大案都给破了,怎么可能连这么简单的小案子都破不了?这个案子如果是普通人做的,肯定早就被查出来了。之所以没破,那只能是因为背后有势力,就象孙这样的。第三,公安和孙的关系绝不象孙讲的这么恶劣,公安总体是袒护,而不是相反。(孙关于窃听器的说法不能让人信服,首先那个东西很可能不是窃听器,而且其制作工艺也过分恶劣,杯底材料明显和其他部分不同,象纸片一样,公安要是真想窃听,不可能用这么劣质的玩意)。
第一:不认为这个案子简单, 连怎么下毒都没有查出来
第二:犯罪嫌疑人数目有限,顶多就是清华那拨人,这个你怎么知道的?你有什么证据?
第三:窃听器的事情可能使他们家人不懂把,象我们这种人谁见过窃听器?认错了很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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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认识我认识,这东西确实是窃听器,而且我也没看出来劣质,只是你不懂什么叫劣质罢了,不懂人只追求个表面好看而已,窃听器其实相当简单,并不是什么高科技东西,几个元件,手工组装一下.
这个杯子确实是特制的.
真的解脱应该是在那里,,而不是简单的一个声明,,
希望这个案子能顺利重审,,,希望朱令的所有同学,朋友,老师能积极配合,,
案子出了结果,,大家都可以真的解脱了,
第二:犯罪嫌疑人数目有限,顶多就是清华那拨人,这个你怎么知道的?你有什么证据?
第三:窃听器的事情可能使他们家人不懂把,象我们这种人谁见过窃听器?认错了很正常”
当然这个案子不简单,否则不会这么多年都查不出来。但是不简单是出在其他地方,这个案子本身并不复杂。给孙下毒下了两次,她哥哥做的那个似是而非的“试验”证明不了什么,一般人是可以“偶然”地给朱下毒,但是连续两次,一次不成再来一次,显然这个人是和朱是有关系的。除了清华那帮人,很难想象还有什么社会闲散人员可以连着投毒两次。学生的社会关系一般来说很简单,案子涉及到的人有限,而且铊这玩意,不管你说如何容易获取,一般人是没有知识上的储备,想到用这玩意下毒的,还下了两次。总之嫌疑人有限,线索也比较清楚。这个案子并不难查,只要公安有决心。
不管他们家的人懂不懂窃听器,他们应该知道公安局是帮他们的,不可能给他们暗自下套,是不应该“认错”的。我的理解是孙这样说是想搅乱事情,把自己描述成一个和公安和清华斗争的“斗士”。如果公安真的想查,把孙弄到局子里面关十几天,认真查查总是应该的吧,几个小时的谈话后就把这个最大的而且似乎还是唯一的犯罪嫌疑人放了,这说得过去吗?
无论孙如何讲,我还是认为孙就是罪犯,当然我并不否认也有可能她确实是清白的,但只要公安一天不把她当普通人处理,只要公安一天不下狠手认真办案,只要她一天不上法庭证明自己,我就认为她是罪犯。为什么?就是因为她是最大的犯罪嫌疑人,作为最大的犯罪嫌疑人,她没有受到法律应有的对待。只有法庭才能还她在我这里的“清白”,当然我对她的看法,在她看来应该算不上什么。
1. 第一次看到孙维本人就当时的事件发表看法我很高兴. 其实一直以来我始终认为只要没有确实的证据, 就不能判定一个人是否有罪. 但是," 谎言千遍成真理", 如果大家都这么说, 象我这样的人也会有一瞬间的动摇. 所以说, 这个声明出现的正是时候.
2. 不必在意声明之后大家的看法. 你说出了你要告诉大家的事实, 这就足够了,有头脑的人都会作出相应的判断. 而网络上的有些人你并不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认知能力, 和你的看法不同没有关系, 但是对于莫名其妙 OR 无知的反应也不必在乎.
如果说,当事人说的话我们都不信的话,我想大家在网上找一找贝先生的意见,听听他的话。(我个人对贝先生的义举极为敬重。)
如果楼主真的希望自己能回到以往的简单平静生活的话,楼主除了做这个声明外,还应该,积极协助,促使公安机关早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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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说法很幼稚,
应该说的和能够做的, 在十年前孙女士已经做了.
破案是公安部门的责任,
抓凶手不是孙的责任.
2. 不必在意声明之后大家的看法. 你说出了你要告诉大家的事实, 这就足够了,有头脑的人都会作出相应的判断. 而网络上的有些人你并不了解他们的社会背景和认知能力, 和你的看法不同没有关系, 但是对于莫名其妙 OR 无知的反应也不必在乎.”
这话说得也太轻松了。对任何案子,如果都只能是大家“当时然后的事件发表看法”,然后犯罪嫌疑人“不必在意声明之后大家的看法. 你说出了你要告诉大家的事实, 这就足够了”。那可能破案吗?受害者是真实地受到了伤害,而网络的讨论对该事件的影响却是“虚假”的。生活并不象你我在这里胡说八道这么轻松。
我对此事件最大的不满就是孙背后的力量使得该事件不能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大家只能在网络上对该事件进行讨论和猜测。要是真的支持孙,就把她送上法庭。
直觉,也只是个人感觉而已
在没有确切证据的情况下,没人能说你是凶手
楼主真的问心无愧的话,自己保重
好好过自己的人生
那些流言,就不要再意了
另外祝福朱令,希望她的病有好转的一天
看了很多人的帖子,我想发表点自己的几点看法(因为想发言才注册的ID,不会又有人拿这个说事了吧?)
一、我很同情朱令,真的挺可怜的,希望凶手早日落网。
二、同样很同情孙维,我相信孙维的帖子里谈到的事情的真实性,因为如果想要编造出那么多事情,而且有时间、人物、地点,是很困难的。更重要的是,楼主帖子里说的很多事情今后都可以由她的同学、参与调查的公安或参与这件事情的人来指证,如果孙维拿编造的事情放在这里,那不是傻到极点了吗?因此我相信孙维说的是事实,而且,能从她的文字中感觉出坦荡和无奈。
三、鄙视清华!!!板砖砸!!!
四、鄙视那些拿据说、推测来说话的人,特别是那个叫“雁度千山2”的,不知道你是不是那个“天妒红颜”的作者?我怀疑你发贴的动机,至少你们这样说话让我对朱的同情打了折扣,虽然我依然很同情她和她的家人,但你的发言实在是太没水平了,因此拜托你们说话过过脑子。
五、关于孙家背景的事情,我的看法是,孙维如果真的是凶手,而且又能通过政治干预逃脱法律的制裁,那清华的毕业证书还能被清华扣那么长时间???换句话说,如果政治干预连公安都能搞定,搞定学校还不是小菜一碟??清华的做法无非就是因为孙家戳到了清华的痛处,对孙维打击报复而已。
六、佩服孙维的勇气!支持!
因为孙是有些背景的,因为有人怀疑孙,所以孙是凶手。
冤案就是这种人造成的。
“我对此事件最大的不满就是孙背后的力量使得该事件不能通过法律的手段解决,大家只能在网络上对该事件进行讨论和猜测。要是真的支持孙,就把她送上法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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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问这位“fireflyer”,你有什么权利送一个人上法庭???法盲!!
我也是朱令的同情者;看到朱令今天的惨状,忍不住掉眼泪。我家也给住在北京方庄的朱家捐过钱,是妈妈去银行办的手续。虽然不太多,也是我们一份心意。
在我打字的时候,bf一直在旁边看着,他对我说,他怀疑您是孙维支持者的一个马甲,为的是用比较极端的态度,挑动网友们的逆反心理和对朱家父母的反感。我非常生气,叫他不要这么乱猜。我相信您是一个有正义感的真诚的人。正如我们所有网友一样。即使是在网上,大家也是用一颗善良的心,去对待每一个人。
我对天涯的斑竹有个不情之请。为了大家的清白,能不能请斑竹查一下“孙维声明”、“太阳正暖”和“雁度千山”的IP,如果确实没有什么问题,请斑竹说明一下。不用多话,一句就可以。
我想跟孙女士说,我可以想象一个无辜的人,被冤枉的时候有多么的痛苦。朱家舅舅对您做过的恐吓,您可以拿到法庭去告的。毕竟已经十年了,而且舅舅毕竟是稍远一点的亲人,不同于朱令的亲生父母,我想他有这个承受能力,接受法庭的调查。为了还自己一个清白,同时也是为了朱家舅舅自己(如果他真的做错了事),请到法庭去吧!
但是,我想就“窃听器”这个证据谈谈我的看法:
楼主所给出的“窃听器”链接如下:http://img.tianyablog.com/photo/2005/12/30/1184208_5820833.jpg。
图片中有两个杯子,右边的有淡黄色的杯底,左边的杯底已经与杯子分开,并取出一个“窃听器”。
对于雀巢咖啡的赠品,我不是很了解,不清楚98年的时候,雀巢是否有这样的赠品。请了解的网友进行考证。
至于“窃听器”,我觉得不太可能是真的,从图片中可以辨认出的元件是:
1、电路板。(因为看不到背面,所以也可能是微型集成电路)
2、1/8瓦电阻一只。(色圈似乎是“棕、黑、棕、金”,不知道是多少欧姆,我忘记应该如何换算了)
3、三极管一只。(黑色小方块)
4、纽扣电池两枚。(电路板的左边和右边)
5、压电陶瓷片一只。(贴着“QC 9”的圆形)
6、不明元件一个。(电阻左边的那个)
我认为,如果将窃听器放置在一个普通杯子底部的中空位置,这样的窃听器应当使用的是无线话筒的原理,也就与我们在卡拉OK中使用的无线麦克风原理相同。无线麦克风的电路构成基本是:拾音器->信号放大->调频->发送。那么,图中所示的窃听器,至少有三个元件可能缺乏:拾音器、频率发生器和天线。
假设它的确是个窃听器,那么:
通常压电陶瓷片都是用来发音,而不是拾音的,比如我们过节送给朋友的音乐贺卡,使用的就是压电陶瓷这种发声装置。非常勉强的说,压电陶瓷片也可以提供拾音器的功能,假如我记忆不差,大约70年代末~80年代初期的电子杂志中,见到过这样的应用。原理是将压电陶瓷紧紧的附着在某个物体的表面,当人们说话时,声波会震动这个物体,于是物体表面的压电陶瓷片便会产生微弱的电流,可以将这种电流还原成为声音。不过,这种逆向应用的拾音效果极差,因为压电陶瓷片本身就是为发音而制造。在少有电容拾音器的年代,一些电子爱好者发明了这样匪夷所思的应用,不仅如此,他们还曾经将收音机里面的小喇叭当作电感拾音器来应用,其效果可想而知。
如果那个电路板是个微型集成电路,那么我们假设它能够完成拾音器的信号放大作用。
音频信号有了,接下来是调频工作。我们需要调制一个可以发射的频率,比如调频97.4兆赫,将音频信号叠加在其中并发射出去。当周围有人打开收音机,调至97.4兆赫时,便可以还原收听音频。简单的调频发生器,必定要有高频三极管、线圈和电容,振荡起一个高频;好一些的,就不用线圈、电容,而使用石英晶振,振荡高频就更稳定。石英晶振体积小,圆柱形,有两只引脚。在便宜的电子手表中,多半都有一个石英晶振。可是在楼主的图中,我们既没有看到普通线圈,也没有看到圆柱形的晶振。
那么,我们再假设高频振荡部分的电路,也集成在了电路板的微型集成电路中。
然后的要素是发射天线。如果窃听器有天线,可以将信号发射到稍远的距离,如果没有天线,空旷地最多在10米之内。如果是室内,有钢筋水泥墙壁的阻隔,距离更短,在隔壁才能勉强收到。当然,不排除接收装置灵敏度极高,室内接收距离也能达到10米。
最后是电源部分。根据楼主的图片判断,这个窃听器使用的是两枚纽扣电池,通常纽扣电池的电压是1.5伏,两枚串联,就是3伏。3伏的电压可以满足窃听器的需要,但是,3伏的纽扣电池决不会使用太久,如果应用在图中这个永远通路的“窃听器”上,使用压电陶瓷的拾音器、1/8瓦的电阻和普通民用三极管,再加上不知名的高功能集成电路,最多上24小时就会耗尽。
照楼主所言,这个杯子是98年收到,2002年发现其中的装置。在这四年中,至少1460天内,这个“窃听器”的工作时间充其量不过1整天。我不懂得这样的“窃听器”能够有什么样的实际意义。
所以我认为:这不是一个窃听器,不是一个音频接收发射装置,这是一个音频发声器倒是更合理一些。比如,杯子里倒进热水,假如水温过高,热敏元件(那个不明元件)感应到热度,导致电路接通,集成电路中固化的某支乐曲,经过三极管放大信号,通过压电陶瓷开始发音;待到水温降低,热敏元件失去作用,电路恢复为断路状态,音乐停止。于是,这个时候的水温合适,可以喝了。在我们的笔记本电脑中也有相似的应用,当CPU温度过高时,热敏元件工作,电子风扇转速提高;CPU温度降后,热敏元件失去作用,电子扇降速或停止。只有这样常断路,偶尔通路的应用,两枚纽扣电池才能够保证长时间的有效使用。
别人说什么话,我们都不敢太过相信,毕竟,大家都有自己的立.....(省略)。但是,我一直很相信贝志诚先生的话。
如果说,当事人说的话我们都不信的话,我想大家在网上找一找贝先生的意见,听听他的话。(我个人对贝先生的义举极为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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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位glue001先生,你没发现你的话前后矛盾吗?刚说“别人说什么话,我们都不敢太过相信”,马上又说“但是,我一直很相信贝志诚先生的话”,不明白你是相信别人还是不相信别人??
看了半天“天妒红颜”,猛然发现您敬重的贝先生是朱令的高中同学,事发之时在北大上学,和孙维根本就不认识或者不熟悉吧?那他说的话怎么能让你相信呢???你又为什么要说“如果说,当事人说的话我们都不信的话,我想大家在网上找一找贝先生的意见,听听他的话。”???
为什么要让我们也要相信一个不是清华、不是孙维同学而是朱令同学的话呢???不知道你的动机是什么???
别人说什么话,我们都不敢太过相信,毕竟,大家都有自己的立场,和自己的不得已。朱令的父母痛苦多年,说出来的话,也许有一点点有失公准的可能;孙维被人指责多年,如果真冤,也可以说是值得同情的。但是,我一直很相信贝志诚先生的话。这位朱令的同学,也是她的救命恩人,当年救她,不求名不求利,甚至为了救她,牺牲了自己很多的学习时间;贝先生又和孙维无冤无仇,为什么贝先生也对孙维怀疑重重?贝志诚后来自己也面临了毕业、做论文、找工作、开公司,他也是忙得可以吧。如果孙维无辜,贝先生为什么咬住孙维不放?他应该比朱令父母更理智吧?从他组织全球互联网救援行动来看,这个人头脑清醒,智力过人。所以我认为,贝先生的意见更应该被人采信。
如果说,当事人说的话我们都不信的话,我想大家在网上找一找贝先生的意见,听听他的话。(我个人对贝先生的义举极为敬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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贝先生也只是怀疑重重而已,并没有真实的证据。
如果贝先生真确认孙维就是凶手,以他对朱令的关心和为人的热心坦荡,应该早就把证据公之于众了吧,之所以没有这么做,自然是自己也没有把握。
在真相大白之前,每个人都可以有自己的怀疑,但是凭着怀疑,没有人有权力对别人施加压力,除非是有关部门,寻法律程序。仅仅因为某人可怜,而另一个‘至少没有她可怜’就可以肆意地枉故她的名誉和感受,这简直毫无逻辑。从持此论调的人,应该为他们所居住地区的所有可怜人每天接受别人的猜忌以及唾骂。
中国有雁2这样的人,真的不难理解文化大革命为什么可以持续那么久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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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游四方先生,我发现您省略的那些话,才是我发言的重点。读完了再激愤,好不好?
作者:小树彤 回复日期:2005-12-31 05:38:10
如果楼主真的希望自己能回到以往的简单平静生活的话,楼主除了做这个声明外,还应该,积极协助,促使公安机关早日立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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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说法很幼稚,
应该说的和能够做的, 在十年前孙女士已经做了.
破案是公安部门的责任,
抓凶手不是孙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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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实不能奢望孙来抓凶手,
但是,从孙的声明里面她一再的称自己是朱令案子的另外一个受害者,那我想她所需要的结果,应该不是一个普通同学那样所需要的结果。她需要清白,那么她就需要象朱令父母(朱令已经没有能力代表自己了)一样,为这个案子奔波,而从声明里看到,孙维也为此做过努力,确实这应该是一个被冤枉者的本能,,从正常人的心理角度来说,孙维为自己被栽赃而愤怒奔波的心理迫切绝对不应该低于朱令的父母,,而今朱令的父母还在为朱令的案子重新被审而奔波,难道孙维不觉得应该也为此做些努力吗
另外,我觉得孙维不能怨恨朱令或是她的父母冤枉她,朱令的父母也是做自然科学的科研人员,他们不可能不分是非的去冤枉一个能把声明写的如此有逻辑,如此严谨的好女孩,即使其中有误解,那么这个误解不应该是怪罪朱令的家人,只能说误解确实是客观的难以让朱令的父母不相信,只能说是凶手智商高,运气好,确实利用了孙维,利用了孙维当年的所有行为做掩护,所以孙维的今天,实际也是凶手造成的,,,
大家有没有发现,今天天涯特别多的新马甲?自从孙维声明的帖子发表,多少个新马甲,像雨后春笋一样突然冒出来?新人怎么多啊!有点怪啊。数数,多少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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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你看看我的第一个帖子再拿什么马甲的事情来说事,我是今天才注册的,因为本来我一直是游客,不过这个话题我确实感情趣,想来发言,难道不可以吗?
我给你省略的那些东西好象不是你发言的重点吧?我只是看出来你饶了一大圈,就是想让大家相信贝,没看出其他中心思想。
能亲自出来说话,说明坦诚!
据说,好像这些词,让我想起反8分的人,恶心
至于其他,只听公安说的了
我的看法:
楼主的声明里提到的事情都明确有时间地点人物等要素,可信
“天妒红颜”充满了“据说”等字眼,煽情不错,可信度低,感觉是为了募捐而做
当事人早出来澄清,就可以击破很多猜测与谣言
那些同学的帖子有很可信。越是关系紧密的人就越会出言谨慎。这是理工特性。比那些充斥着猜测臆想的洒狗血的值得信任。
祝福朱令。
在没有找到证据争对孙之前,祝福你。
你很勇敢坚强。佩服。
(请忽视某些完全没有逻辑的叫嚷。)
为什么那么多同学,大家就只怀疑孙维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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纯粹是没理搅理的P话
又是一个人云亦云的傻冒^_^
没有证据,就别再那里信口雌黄JJWW。
同意和支持fenga的观点,谣言止于智者!!!
牡丹不香,请不要随便骂人好吗?人家不一定是傻冒,人家也许真的很聪明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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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不过别人,就拿马甲说事^_^
你的马甲也是2005-11-26 注册的。也不是很旧嘛^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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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不骂人^_^
牡丹不香,人家glue001其实挺聪明的,看那个什么“雁度千山2”实在是低能,马上跳出来说他是楼主的“同伙”,说“千山”故意用极端的方式漫骂楼主以博得人们对楼主的同情,傻子都看的出来“雁度千山2”不可能是楼主的“同伙”,我们都没想到这一层,glue001却能想到这一层,实在是佩服得紧!!!
木马甲,我看该枪毙的是你这种人!!!
你以为你是正义的吗?我看你是个内心充满了黑暗的人!
你这种人真的是很恐怖,谁生活在你周围才是真的危险呢!
作者:周游四方 回复日期:2005-12-31 06:09:05
这个案子是我刚接触网络的时候就知道的案子,当时书上还拿这个案子说明网络的先进和用途,没想到今天居然在这里看见了!兴奋!
看了很多人的帖子,我想发表点自己的几点看法(因为想发言才注册的ID,不会又有人拿这个说事了吧?)
一、我很同情朱令,真的挺可怜的,希望凶手早日落网。
二、同样很同情孙维,我相信孙维的帖子里谈到的事情的真实性,因为如果想要编造出那么多事情,而且有时间、人物、地点,是很困难的。更重要的是,楼主帖子里说的很多事情今后都可以由她的同学、参与调查的公安或参与这件事情的人来指证,如果孙维拿编造的事情放在这里,那不是傻到极点了吗?因此我相信孙维说的是事实,而且,能从她的文字中感觉出坦荡和无奈。
三、鄙视清华!!!板砖砸!!!
四、鄙视那些拿据说、推测来说话的人,特别是那个叫“雁度千山2”的,不知道你是不是那个“天妒红颜”的作者?我怀疑你发贴的动机,至少你们这样说话让我对朱的同情打了折扣,虽然我依然很同情她和她的家人,但你的发言实在是太没水平了,因此拜托你们说话过过脑子。
五、关于孙家背景的事情,我的看法是,孙维如果真的是凶手,而且又能通过政治干预逃脱法律的制裁,那清华的毕业证书还能被清华扣那么长时间???换句话说,如果政治干预连公安都能搞定,搞定学校还不是小菜一碟??清华的做法无非就是因为孙家戳到了清华的痛处,对孙维打击报复而已。
六、佩服孙维的勇气!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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